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莆秀环〔2023〕39号 成文日期:2023-12-07)

  局机关各股室、执法大队: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根据《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莆秀政规〔2023〕6号)文件精神,对历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清理,经过梳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环境保护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环〔2017〕93号)宣布予以废止。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宣布废止的秀屿生态环境局的行政规范文件目录》

  莆田市秀屿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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