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莆秀农〔2023〕165号 成文日期:2023-12-01)
局属各单位:
根据《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莆秀司〔2023〕27号)规定,对于主要内容已明显过时或者实际失效的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要及时进行清理。经过梳理,我局决定对一份文件进行清理,具体信息见表格。
附件:《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民营经济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日



闽公网安备 350305020001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