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5116-1200-2024-00003
- 发文机关: 秀屿区住建局
- 成文日期: 2024-03-21
- 发文字号: 莆秀建〔2024〕24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3-2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镇、各园区、区直相关部门、局各股室:
现将《全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莆安委〔2024〕1号)、《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闽建安函〔2024〕24号)、《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莆建综安〔2024〕6号)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镇、各园区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建立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2024年,紧盯“保安全、抓质量、强基础”,组织开展12个专题行动(关键人员到岗履职、危大工程标准化管控、规范起重机械安拆作业、提升文明施工水平、施工现场消防治理、高处作业安全、吊篮安全治理、桩基质量管控、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提升、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行为管控、智慧工地),每月专项推进;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充分运用“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系统,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动态清零,力争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为零。2025-2026年,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转型,构建覆盖建筑施工安全领域企业、项目、人员、设备的全量、全要素、跨地域、跨层级的数字化监管机制。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微信小程序,深化运用“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系统,通过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交叉互检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精准实施专项检查。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开展监理行业专项整治,核查注册人员并与信用联动,组织现场履职情况专项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定期检查施工、监理单位履职情况,强化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建设单位的联合惩戒;提升监督机构队伍能力,延伸指导服务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民生项目,参与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智能建造和智慧工地建设,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推广“机器代工”,推广一批实用型的新工具、新设备,如钢筋自动绑扎机、实测实量仪器等;开展机器人应用效果评估,重点在外墙喷涂、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大面积标准化作业等方面取得突破;参照智慧工地评价标准,打造一批智慧工地标杆项目,培育一批标杆企业。坚持“两场联动”,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对不能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重点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坚决整顿。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强化施工作业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聚焦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既有建筑装修、老旧小区改造、市政设施维护、集镇环境整治、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改善提升等项目,重点排查违规动火施工作业、违规交叉作业、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违规搭建等消防安全隐患。全面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房建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由各镇、各园区按照《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房建市政小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莆建规〔2023〕1号)文件精神执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制度,落实辖区房建市政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全覆盖管理和常态化监管。
三年行动期间,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项目,一律停工、一律督办、一律曝光、一律倒查,坚持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严管重罚。严格执行“一案一倒查”,发生一般事故的,通报给市局,并按规定执行涉事企业项目所在本地市的在建项目一律全面检查;发生较大事故的,涉事企业在全省的在建项目一律全面检查。
(二)不断强化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推动房屋体检、房屋保险监测试点工作,探索构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指导各地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力争2025年底前完成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2026年底完成房屋一般安全隐患整治,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持续落实经营性自建房月检、年检的“挂牌巡检”,推动各镇、各园区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夯实经营性自建房数据,督促指导各镇、各园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经营者开展自查,加强房屋结构、消防等安全管理;指导各镇加强自建房安全常态排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督促其主动采取解危措施。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性鉴定质量核实,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严管重罚。指导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精准改造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持续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督促各镇落实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及时消除新增住房安全隐患;持续采取“四不两直”和暗访督导方式,督促各镇落实农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控措施,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指导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三)切实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准备,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压实业主单位首要责任,督促业主单位建立承包作业单位和作业项目“双台账”,督促作业单位按规范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应急抢险物资储备调度,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抢险队伍能力水平。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公园内游乐、给排水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四)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按照“管
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跨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协作机制。重点整治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工程建设中违规进场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协助市局及会同有关部门分行业全面排查已建、在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建立违法违规建设工程项目清单,落实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机制。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落实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信用管理,加大对信用等级不高企业和人员的监管力度,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消防技术服务市场。加强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检测管理,严厉打击进场使用防火性能不合格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行为,严格落实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相关制度,严把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质量关。
(五)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监督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2024年组织全区监督机构人员参加市级培训;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强化监督力量支撑。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保障企业安全资金投入,推动落实安责险和事故预防服务。2024年,组织区消防设计审验业务人员参加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业务集中培训,推广重点项目观摩活动和现场实操技能。三年行动期间,加快推进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推动建筑工人技能整体水平提升;围绕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持续开展相关培训;采取“现场观摩+基地实训+专家授课”等方式,每年按照工作安排,完成各村镇建设干部、镇施工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匠轮训任务,不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干部队伍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住建局成立工作专班(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压实工作责任,各镇、各园区编制本地区治本攻坚工作要点,局各股室要编制工作要点,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及时动员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定期会商研判,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局各股室要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内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使用住建系统安全检查APP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督导检查要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约谈、通报、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局各股室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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