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莆秀政办〔2012〕121号 成文日期:2012-07-16)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莆政办[2012]1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本实施办法自即日起施行,首年养老金按每人每月90元标准发放,请认真遵照执行。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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