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秀屿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秀屿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
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15〕9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围绕建设“港兴业旺、富美秀屿”的总体要求,以推进建设重点突出、资源集聚、服务专业、特色鲜明的创业创新载体为主要目标,2020年底前,建成5家以上众创空间,新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40家,新增院士工作站1个,每10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7件以上,发起设立若干创业创新引导基金,培育一批天使投资人和创业投资机构,创新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初步形成全社会创业创新的浓厚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做大做强能源、化工新材料、纺织新面料三大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海洋、医疗健康、临港高端装备制造三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木材、银饰珠宝等特色产业。按照选择一家龙头企业,依托一家科研院所、引进一个创新团队、建设一个研发中心、服务一个产业的“五个一”发展模式,加快技术转移和产业化实施,建设集创新、创业、研发、孵化、生产于一体的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石门澳工业园,鼓励建设化工新材料研发中心。
——东峤工业园,鼓励建设高端运动鞋服纺织新材料研发中心。
——莆头工业园,鼓励建设专用机械装备研发中心。
——临港工业园,鼓励建设能源研发中心。
——笏石工业园,鼓励建设与食品加工、玻璃制造等产业密切相关的研发中心。
——木材加工区,鼓励建设木材加工研发中心。
——上塘珠宝城,鼓励建设珠宝首饰研发中心和版权交易中心。
——福建健康产业园,鼓励建设生物制药、医疗器材研发中心。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科协,石门澳工业园、东峤工业园、莆头工业园、临港工业园、笏石工业园、木材加工区、上塘珠宝城、福建健康产业园
(二)加快构建特色众创空间
大力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发挥东庄职业中专、上塘珠宝玉石学院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资源优势,结合各自特色,建设在校学生创业创新基地,区财政局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职业技术学校创业创新教育与指导。充分利用产业集聚区等现有平台,依托专业市场和行业龙头企业,设立研发基地。充分利用部分园区的老厂房、旧仓库等资源改造成为新型众创空间,鼓励设立工业设计、电子商务、软件研发、互联网应用、文化创意等众创空间,为广大创业创新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网络、社交和资源共享空间。利用工业用地建设的作为创业创新场所房屋,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可按幢、层、套、间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为基本单元进行登记,并依法出租或转让。依托海洋资源,建设水产增养殖、海产品加工技术研发基地;依托福建健康产业园,建设生物制药、医疗器材研发及贸易等众创空间;依托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建设精细化工产品研发等众创空间;依托上塘珠宝城,建设珠宝玉石银饰加工设计等众创空间。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秀屿国土分局、科技局、教育局、科协,东庄职业中专、上塘珠宝玉石学院
(三)加快发展“互联网+”服务
主动融入莆田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智慧城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的战略部署,重点发展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基地,促进信息消费,培育发展家政、养老、智慧医疗等公共服务创业创新基地。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共享,以特许经营等方式优先支持区内企业或创业创新团队开发运营政务信息资源。发挥科技云服务平台作用,推动创客与投资机构交流对接。
——完善网络宽带设施。对众创空间投资建设、供创业企业使用、带宽达到100M以上的,经区数字办认定后,区财政对其宽带资费给予30%补助。
——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升限上电商企业的数量和比重,每年增加电商企业20 家,增加销售额10亿元。加快上塘珠宝城、普天药械交易城等电商集聚区发展,促进“饰品、医疗器械”触网,打造国家级电子商务创业创新基地。
——加快智慧云服务平台建设。通过莆田市医疗健康云服务平台、社区网格综合应用服务、教育服务“三通两平台”、就业信息化服务、广播电视智能家居、城市一卡通及旅游、文化、媒体资讯等各类智慧服务信息资源,融入全市互联网智慧公共云服务体系。
——加快互联网金融发展。发展在线支付、电子支付、跨境支付和移动支付等,支持建设互联网金融服务创业创新基地,重点开展网络支付、网贷和股权众筹融资等新型金融服务模式试点。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商务局、金融办、数字办,上塘珠宝城、福建健康产业园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平台建设工作
建设1家以上创新型、实用型、技能型的创业创新示范中心,除市补助100万元以外,经区经信局确认后,区财政从每年的工业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每家不少于50万元的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属政府投资建设的,给予入驻创业企业3年的房租减免,非政府投资建设的,由市给予每平方米每月30元的房租补贴;对创投机构投资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由市给予3年全额房租补贴。
经市经信委认定为市级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或众创空间的,除市补助外,由区财政局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除市、省、国家补助和奖励外,经区科技局确认后,由区财政局分别一次性再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奖励。
鼓励各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孵化能力,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经区经信局确认后,区财政局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的资金补助。
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众创空间每成功孵化1家企业,并在我区实际注册运营6个月以上,奖励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或众创空间1万元,企业实际运营超过2年的,奖励累加至3万元。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财政局、科技局、工商局、人社局、科协
(二)强化金融服务体系
创新股权融资方式。根据产业发展方向,加强与市级相关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作设立子基金;积极参与市级引导设立转型升级并购基金、创业创新天使基金和强村富民基金等。支持设立场外投资基金,重点支持拟在“新三板”和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小微企业,对成功挂牌交易的企业,在省、市经信委一次性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经区经信局确认后,再给予5万元奖励。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产业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增强创新活力,通过资产置换、股权转让或开发新产品、投资新项目、注入优势资产,提高再融资能力。充分利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综合业务优势,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科技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金融办
(三)强化人才扶持政策
完善人才奖励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才社会服务与保障机制,落实人才认定标准,扩大人才保障范围,在资金补助、人才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创业创新人才纳入人才奖励、保障政策体系,同等享受区各类人才优惠政策。加强人才知识产权保护,本区人才授权发明专利成功转化为生产力并形成产品投放市场销售的,除市级奖励外,分别再给予职务发明人每件1万元、非职务发明人每件5000元的奖励,资金从区人才经费中安排解决。
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教育局、商务局、人社局、工商局
建立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加快落实国有企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政策,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3年内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成立或加入高层次人才交流协会和人才基金,通过基金会每年选派20名左右的企业家、年轻干部和优秀人才到国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所参加培训和交流;强化校地双向联系,支持引进人才将人事关系挂靠在高校人才驿站,对于将人事关系挂靠在高校人才驿站,但全职在秀屿区工作的,同等享受各项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高级科研人员带领团队参与企业协同创新,并给予生活津贴补助。
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科技局
(四)强化组织保障机制
建立由区发改局、科技局牵头,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经信局、教育局、人社局、秀屿国土分局、住建局、农业局、海洋与渔业局、商务局、工商局、金融办、数字办、总工会、团区委、科协、妇联等共同参与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开展创业创新政策的调查与评估,建立相关督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工作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推进合力,确保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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