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5100-1300-2016-00078
- 发文机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6-07-30
- 发文字号: 莆秀政〔2016〕153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16-07-3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莆田市秀屿区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16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莆田市秀屿区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改善城市交通环境,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按照“部门联动、落实责任、建管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突出城市重点拥堵区域,抓住综合交通关键问题,从2016年起用三年时间,通过整治一批拥堵路段和节点,建设一批道路配套设施,采取一批执法管理措施,推动一批城市交通设计,提高城市综合交通管理水平和智能化水平,有效缓解城市核心区交通拥堵,切实保障城市交通运行总体安全平稳有序,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一)交通设施承载能力明显提高。按照202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目标要求,每年全区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0公里以上。2016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6.7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2.3%。到2018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7.3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3.5%,全区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00个以上。
(二)公交出行比重显著提高。到2018年,全区新建清塘大道一期、福屿街、岭美街、莆兴路、城港大道等公交站台22个,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3%,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600米全覆盖。
(三)道路交通更加顺畅。推动一批城市主干道和重要拥堵节点的交通设计,加快对秀屿大道、天马街、涵港大道等城市主次干道和荔港大道、兴港大道、莆兴路等重要交通拥堵节点优化提升改造,基本完成城市重要拥堵节点的综合治理,消除或减轻城市交通拥堵现象。大力推行公交优先、单向交通、“绿波”通行、精准配时等管理方式,提高智能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交通秩序进一步改善、群众出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逐年提高高峰时段主干道平均车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牢固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理念,按照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和2020年路网密度目标要求,抓紧组织规划、建设、交通、交警等相关部门和技术力量梳理城市综合交通、公共交通及道路拥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规划。有必要修编和尚未编制道路交通专项规划的要于2016年底前完成,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秀屿分局、市公安局秀屿分局要加强指导。各单位在安排城市道路新改扩建项目时,重点完善城市主次干道路网,强化城市环路与中心城区路网的衔接,推进城市重点发展组团与老城区以及各组团间的快速联系通道建设,拓宽、加密新老城区之间连接道路。结合旧城区有机更新、景观整治,着力打通清塘大道、兴秀路、坝津街、毓秀西路等一批城市“断头路”,切实拓宽一批老城区支路、小巷,条件允许的小巷要通过改造,力争建成车行道,完善城市“毛细血管”。合理组织单向交通,打造循环交通体系。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市城乡规划局秀屿分局、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鼓励非机动车出行。城市主次干道要建设步行和自行车道,交通流量较大的次干道以上的道路视情设置分隔设施,保障非机动车合理通行路幅。建设公共自行车系统,主城区重要公交站点附近区域尽可能配建公共自行车站点,构建便捷的半小时自行车体系,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重点梳理完善行人过街系统,提高行人过街设施的可达性、便捷性。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市公安局秀屿分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市城乡规划局秀屿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1.加快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推进“公交都市”建设,统筹城市公交等多种类型公共交通协调发展,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尽快形成畅通、安全、便捷的公共交通体系。加强公交专用道建设,逐步扩大公交专用道的覆盖范围,交通流量大及单向3车道以上的城市道路应当设置公交专用道。推进火车站、高速铁路及景区、公园等与公共交通、出租车接驳换乘的有效衔接。结合新城区建设以及旧城区改造,加快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建设,加快公交枢纽、换乘站、停保场、首末站等场站建设。鼓励公交进社区,大型连片居住社区以及城市综合体都要同步配套公交场站。城市各类新区和产业园区等要建设公交枢纽站。2016年,重点推动秀屿大道停车场、火车站公交枢纽中心停车场以及龙泉路停车场建设。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发改局、市城乡规划局秀屿分局、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秀屿分中心、秀屿电信局、移动通信秀屿分公司、联通秀屿分公司,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优化公交线网。要做好存在公交乘车难的重点地区(小区)的排查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制定符合秀屿实际的公交线路和站点优化调整方案,采取跳站、接驳、改造站点等措施,解决公交站密集、线路过于集中、公交车站口斜插左拐、公交车“列车化”停靠与行进等问题,并向社会公布实施。提高公共交通线网覆盖率,中心城区公交站点600米全覆盖,方便群众出行。加快车辆更新改造升级步伐,推广应用大容量、低地板公交车辆和空调车,积极推进混合动力、纯电动、天然气等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辆的示范和应用,新增非新能源和清洁燃料城市公交车辆全部实现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经信局、发改局、市城乡规划局秀屿分局、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3.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水平。要根据城市自身特点、交通需求、道路承载能力、环境保护等因素,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及时调整运力规模,更好满足社会公众个性化出行需求。统筹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建设,推广人工电话、手机软件等出租汽车预约服务,逐步减少出租汽车巡游空驶里程。大力推广应用交通“一卡通”服务,在全区范围内应用于高速收费、公交、出租、公共自行车、轮渡等交通运输领域及加油加气充电、超市消费、停车场等应用领域,逐步与全国其他地区互联互通,并与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充电设施车联网平台互联互通,实现公众出行消费的“一卡式”支付。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秀屿分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优化道路交通组织管理
1.实施治堵综合整治工程
(1)全面排查交通拥堵路段。各相关部门要尽快完成主干道、次干道、支路、交通微循环及内街内巷等的全面排查,对存在拥堵情况的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完善基础台账,并使用地图标注的方法予以明确,全面掌握拥堵分布的总体情况和具体明细。抓好各交通拥堵点(段)的分类排查,从标志标线、交通信号、交通违法、停车场设置、道路施工、管线破路维修、道路条件、路网缺陷、场站布局等方面,对应列举拥堵成因,并分类建档。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市公安局秀屿分局
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秀屿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落实堵点整治工作责任。按照“一点(段)一方案一责任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造方案。改造方案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具体改造方案、改造计划,并明确改造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立城市交通拥堵节点责任工程师专人跟踪制度,按照购买服务的方式,若干个堵点聘请一位责任工程师,由责任工程师现场蹲点研究拥堵点的成因并提出优化方案。推进城市重要主次干道拥堵节点交通治堵设计,解决拥堵节点的信号灯配时、人行过街斑马线、渠化岛以及交通流组织混乱问题。采取综合措施解决城市重要交叉路口的拥堵问题,通过地下、地面、地上三个空间的综合利用及与四周建筑物的衔接,实现交叉路口的空间整合、商业开发和人流、车流的分离。2016年,要选择一条以上城市主干道先行开展交通治堵设计试点,由区交警部门牵头,住建、规划、交通等部门配合,于2016年底前完成。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秀屿分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秀屿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2.提升智能管理水平。建设、完善交通指挥中心,加快交通信号联网联控、交通流量、气象信息、卡口、测速、视频监控、信息发布与交通诱导等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建设,加强各部门间的资源共享,提高排堵保畅、应急处置能力。优化道路交通流组织管理,在城市主要干道推行“绿波”通行。优化交通信号配时,大力推广“一口一策”、协调控制、联网联控等管理方式。要依托“福建出行助手”、政务网站等平台建立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将道路状况、交通拥堵、管控措施、公共交通服务、交通气象等提示信息,通过媒体、互联网、手机、交通引导屏等形式向社会发布,便捷居民出行。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秀屿分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3.强化交通秩序管理。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增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能力。加强城市中心城重要路口、重点部位、交通枢纽以及商业场所、学校、医院周边的交通组织和交通秩序管理,加大信号灯以外区域交通管理,规范机动车通行和停放,严格非机动车、行人交通管理,加大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占道施工重要节点、时段的管控。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秀屿分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分管领导牵头建立实施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畅通城市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区直相关部门职责衔接。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协调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区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城市道路职能交通建设管理,以及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防护设施管理,抓好交通秩序管理和事故处理等工作;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协调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区规划局负责编制道路交通专项规划;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支持和配合。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效能办、执法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经信局、市城乡规划局秀屿分局、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等相关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严格督查考核。要把畅通城市建设纳入“三比一看”重要内容,于每年4月底前向区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畅通城市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项目。区效能办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实行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效能办、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秀屿分局、市公安局秀屿分局。
(三)加大政策支持。区财政局、各镇政府要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区发改、财政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在相关专项建设资金、债券、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要善于通过整合综合交通相关项目,推行PPP模式等方式,多渠道争取建设资金。要设立绿色通道,简化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涉及的用地、规划、建设审批。对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用地,应当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发改局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秀屿分局、市国土资源局秀屿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倡导文明出行理念,引导市民形成良好出行习惯,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畅通城市建设。区教育局、总工会、妇联要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交通文明教育活动,夯实群众交通安全素质基础。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教育局、总工会、妇联、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附件:2016-2018年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一览表
附件
2016—2018年畅通城市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一览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规模 |
投资额 |
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责任单位 |
|
|
总投资 (万元) |
2016年计划完成额(万元) |
||||||
|
1 |
清塘大道四期建设工程 |
长约1.5公里,路幅60米 |
4000 |
/ |
2016年12月份 |
2017年12月份 |
秀屿区新城建设有限公司 |
|
2 |
靖安路建设工程 |
长约330米,路幅40米 |
450 |
450 |
2016年6月份 |
2016年12月份 |
笏石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
3 |
毓秀西路建设工程 |
长约0.7公里,路幅36米 |
1200 |
/ |
2017年1月份 |
2017年12月份 |
莆田市峤江实业有限公司 |
|
4 |
兴秀路建设工程 |
长约180米,路幅36米 |
300 |
/ |
2017年6月份 |
2018年6月份 |
莆田市秀屿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5 |
坝津街建设工程 |
长约0.73公里,路幅24米 |
700 |
/ |
2017年1月份 |
2017年12月份 |
莆田市秀屿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6 |
欣业路交建设工程 |
长约0.63公里,路幅28米 |
800 |
/ |
2017年6月份 |
2018年6月份 |
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笏石镇 |
|
7 |
笏西街建设工程 |
长约1.18公里,路幅24米 |
1100 |
/ |
2017年6月份 |
2018年6月份 |
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笏石镇 |
|
8 |
城区公交停靠站建设工程 |
清塘大道一期4座、福屿街4座、岭美街4座、莆兴路4座、城港大道2座、笏枫路2座、前进路2座 |
176 |
/ |
2017年6月份 |
2018年6月份 |
区住建局 |
|
9 |
兴港大道(木材加工区至石城段)护栏改造项目 |
护栏14.5公里 |
30 |
30 |
2016年6月份 |
2016年12月份 |
区环卫处 |
|
10 |
兴港大道(木材加工区至石城段)标志标线修补 |
标志牌100个,标线12000平方米 |
350 |
350 |
2016年6月份 |
2016年12月份 |
区环卫处 |
|
11 |
新旧城区标志标线修补 |
标志牌60个,标线12000平方米 |
300 |
300 |
2016年6月份 |
2016年12月份 |
区环卫处 |
|
12 |
秀屿大道西侧 |
位于笏石镇坝津村大邱村秀屿大道西侧,占地面积约10亩,建设停车位约120个。 |
150 |
150 |
2016年6月份 |
2016年12月份 |
区住建局 |
|
13 |
火车站公交枢纽 |
位于火车站西侧,占地面积5亩,拟建地面公共停车位45个。 |
50 |
50 |
2016年6月份 |
2016年12月份 |
区交通运输局 |
|
14 |
龙泉路 |
位于笏石镇坝津村龙泉路,占地面积2.5亩,建设停车位约39个。 |
50 |
50 |
2016年6月份 |
2016年12月份 |
区住建局 |
|
15 |
笏石工业园区一期停车场 |
位于港城标准化厂房西北侧,占地面积4亩,拟建地面公共停车位50个。 |
50 |
/ |
2017年6月份 |
2017年12月份 |
笏石工业园区 |
|
16 |
刘厝路北侧 |
位于火车站刘厝路北侧,占地面积4亩,拟建地面公共停车位100个。 |
50 |
/ |
2017年6月份 |
2017年12月份 |
笏石工业园区 |
|
17 |
秀屿客运站 |
位于秀屿客运站西侧,占地面积4亩,拟建地面公共停车位150个。 |
200 |
/ |
2017年6月份 |
2017年12月份 |
区住建局 |
抄送:市政府,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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