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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有关单位:
林超凡、肖银敏等2位同志试用期已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经研究决定:
林超凡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毓秀经济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时间从2024年4月30日起算;
肖银敏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产业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时间从2024年4月30日起算。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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