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100-0101-2025-00035
  • 发文机关: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06-10
  • 发文字号: 莆秀政人〔2025〕22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林超凡、肖银敏同志任职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6-18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林超凡、肖银敏同志任职的通知
莆秀政人〔2025〕22号
时间:2025-06-18 09:46

区政府有关单位:

  林超凡、肖银敏等2位同志试用期已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经研究决定:

  林超凡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毓秀经济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时间从2024年4月30日起算;

  肖银敏同志任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产业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任职时间从2024年4月30日起算。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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