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公开
全县7个乡镇(街道)
2.补助内容
打造2个集试验示范、技术培训、科普宣传为一体的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推介一批粮油、经作、畜禽等高优主导品种,推广先进适用主推技术9项(次)以上,主推技术到位率≥95%;分级组织全县1/3以上在编在岗基层农技员接受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其中遴选10名以上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员参加省部级培训,培育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队伍。
3.补助标准
提升基层农技人员业务能力补助。省内培训费人均2250元(5天*450元/人·天),省外培训费按照培训实际费用报销(参照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培训费用标准)。
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补助。每个示范基地补助8万元。每个基地示范推广2项以上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补助。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600元,主要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饲料等物化补助。
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建设补助。一是每个县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建设补助不超过1万元,用于为农技人员、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体、农民田间学校等开通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提供农业科技实用图书、农村实用技术期刊和农业科技音像等资料;二是每个农技人员每月信息费报销额度不超过50元,主要用于县乡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和12316手机农务通APP和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开展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活动所需费用的补助;三是推广使用短信平台、农技人员培训助手等产品,广泛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在线学习、互动交流。
其他费用补助。主要用于县乡农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所需差旅费、聘请技术专家、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宣传报道等费用。
4.申报程序
按照“科技示范基地/主体/农技人员申报、乡镇审核、县级确认”的流程进行。

二、资金分配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关于遴选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