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秀教〔2018〕37号
各中心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区第一实验幼儿园:
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取得校长任职资格证书的校长,每五年内均需接受累计不少于240学时的提高培训”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秀屿区“十三五”第三期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由区教师进修学校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取得校长任职资格合格证书未参加“十三五”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的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副校(园)长、副书记和基层小学正副校长、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正副园长(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内容安排,有针对性地选择《中小学校长培训课程开发指南》和新课程新知识的相应课程,结合当前教育教学工作重点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确定培训重点,对学校工作中部分的热点、焦点和难点开展研究,引导校长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教育发展观,提高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德治校和依法治校相结合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三、报到时间和报到地点
(一)报到时间:3月27日上午8:00—8:30
(二)报到地点:秀屿区教师进修学校二层多功能厅。
四、培训时间及形式
培训时间自2018年3月27日至2018年5月17日。坚持集中培训与外出培训相结合。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出发,综合采用理论学习、自学探究、研讨交流、案例分析、考察调研和论文答辩等多种形式,精心组织、严格管理,保证培训的高质量、高水平。
五、具体要求
区教师进修学校要加强培训班的教学、生活管理,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结束后,我局将委托教师进修学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发给教育厅统一印制的由区教育局验印的校长“十三五”提高培训合格证书。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培训的费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回原单位报销。
(二)各校要认真按要求做好安排,调整好参训对象课程,保证教学秩序正常,并及时通知培训对象准时报到。学员参训期间不得缺席,确保此次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校请于3月22日前将参训对象名单发送邮箱:pxc5998@163.com(见附件2)。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5160475998。
附件:1.秀屿区“十三五“第三期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名
额分配(56人)
2.秀屿区“十三五“第三期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报
名表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2018年3月14日
附件1
秀屿区“十三五“第三期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名额分配(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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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人数 |
学校 |
人数 |
|
第二实验小学 |
1 |
埭头第一中心小学 |
7 |
|
第一实验幼儿园 |
1 |
埭头第二中心小学 |
2 |
|
笏石中心小学 |
14 |
平海第一中心小学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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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庄中心小学 |
6 |
平海第二中心小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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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塘中心小学 |
2 |
南日中心小学 |
5 |
|
东峤中心小学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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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秀屿区“十三五“第三期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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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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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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