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2018〕106号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区农机总站、区安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莆秀农机〔2017〕2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东峤镇人民政府决定2018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现将《秀屿区东峤镇“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2018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深入开展,促进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8日
秀屿区东峤镇“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
2018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莆田市秀屿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根据区农机总站 区安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实施方案》(莆秀农机〔2017〕2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东峤镇人民政府决定2018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扎实推进《福建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有关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为中心,以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化服务为主线,以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完善政策法规、创建安全文化、加大隐患治理、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深化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转变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目标任务
2018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创建“平安农机”工作,至少重点抓好10个示范村创建工作,争取通过市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的核查评审。
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高,部门配合密切,工作机制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更加落实,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装备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基础更加扎实;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和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农机事故持续下降。
三、基本要求
(一)政府重视。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重视和支持,成立由政府牵头,制定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的政府文件,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完善镇、村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机制。
(二)部门配合。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在共同负责本地区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的组织实施,加强对辖区创建工作的指导,对申报“平安农机”示范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三)分级负责。镇政府制定“平安农机”示范镇申报表,各村(居)委会制定“平安农机”示范村、户、农机合作社申报表。
(四)注重实效。要组织开展创建“平安农机”工作,重点突出安全生产,创新监管措施,完善农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调动有关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在广大农村形成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四、申报程序
(一)核查推荐。今年6月底前,镇政府负责对县级“平安农机”示范村、户进行核查;并行文将推荐参加全市“平安农机”示范镇申报表(见附件1)逐级上报至市农机总站和市安监局。
(二)公示公布。每年9月底前,省农业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对拟入选的“平安农机”示范镇、村、户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现代农业和农机化快速发展对农机安全生产提出更高要求。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将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十三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领导 欧金国副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农机站负责人林妙龙担任,成员由农机站、安监所有关人员组成。各村均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组织,负责辖区内的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创建合力。
(三)加大投入,夯实基础。要把“十三五”创建“平安农机”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地方规划,与当地政府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为创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加强农机安全基础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打牢农机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十三五”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深入开展。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利用电视、网络、广播、报纸、手机等宣传媒介和新媒体,采用科技赶集、现场咨询、宣传标语、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五)加强监督,巩固成效。镇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十三五”创建工作加强督查指导,进一步促进“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重点检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创建目标确定、工作布置安排、工作责任落实、工作实施进度等情况;对每年创建活动情况,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创建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户和农机合作社申报条件
2.“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申报表
抄送:区农机总站、区安办,镇领导班子成员、党政办。存档
莆田市秀屿区东峤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印发
附件1
“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户和农机
合作社申报条件
一、“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申报条件
(一)组织领导
1.乡(镇)政府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平安农机”创建领导小组,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安排农机安全与“平安农机”创建资金。
2.乡(镇)政府积极协调农机、安全监管、公安、交通、教育以及村居等各方面管理资源,确保乡(镇)、村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扎实开展。
3.乡(镇)设置负责农机安全管理的工作岗位,配农机安全管理员;村聘有农机安全协管员。
(二)责任落实
4.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与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明确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户(农机合作社)工作目标任务。
5.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年度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或在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包含农机安全内容与“平安农机”创建目标任务。
(三)安全监管
6.根据农业生产季节特点,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7.将农机安全监管工作融入乡镇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与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8.协助农业(农机)部门开展农业机械检验与牌证管理,组织村委会与辖区农机合作社开展农业机械摸底排查。
9.建立完善的以村为单位的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分类台账 ,建立“平安农机”示范村、户台账。
10.部署组织村委会督促农机户自觉做好农业机械保养维护,自觉做好农机安全隐患自查自治,保持机具技术状态良好。
11.收集与及时报告本辖区农机事故情况。
(四)宣传教育
12.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与农机户纳入乡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象;在乡镇村道设有农机安全宣传固定标语、警示牌等。
13.每年组织各村开展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学习,协助农业(农机)部门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宣传教育记录完整。
(五)创建成效
14.示范乡(镇)辖区内示范村比例达到40%。
15.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6.农机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现象呈下降趋势。
(六)否决条件
17.近3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外农机事故。
18.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严重的违法、违规案件。
二、“平安农机”示范村申报条件
(一)组织领导
1.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协助农业(农机)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做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村设有农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有农机安全监理员或农机安全协管员,并明确工作职责。
(二)责任落实
3.村与农机户签订年度农机安全责任书,落实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目标。
(三)安全监管
4.积极配合农业(农机)部门与乡(镇)政府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5.协助农业(农机)部门与乡镇政府开展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摸底排查;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分类台账。
6.督促农机户自觉做好农业机械保养维护,自觉做好农机安全隐患自查自治,保持机具技术状态良好。
7.收集与及时报告本村农机事故情况。
(四)宣传教育
8.村内设有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学习活动室、农机安全宣传栏、农机安全警示牌与标语。
9.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农业(农机)部门与乡镇政府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记录完整。
(五)创建成效
10.示范村内“平安农机”示范户比例达到40%。
11.农机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现象呈下降趋势。
(六)否决条件
12.近3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外农机事故。
13.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严重的违法、违规案件。
三、“平安农机”示范户登记条件
1.能模范遵守农业机械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农机安全操作规程驾驶操作,不违法载人上路,不超速超载行驶,不酒后驾驶,不无证驾驶,无农机责任事故。
2.农业机械牌证齐全,按时参加安全技术检验。
3.自觉做好农业机械保养维护,自觉做好农机安全隐患自查自治,保持机具技术状态良好。
4.积极带头参加农机管理部门和乡(镇)、村组织的农机安全教育等活动,认真学习、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家庭成员农机安全意识高。
5.具有熟练驾驶操作和维护农业机械的技能,农机作业质量好,服务态度好,经济效益好,在群众中美誉度高。
四、“平安农机”示范农机合作社申报条件
(一)组织制度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设立农机安全管理领导组织机构,设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安全责任与工作职责。
2.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制定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各类农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农机作业岗位安全职责。
(二)安全管理
3.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齐全;农机合作社场所安全设置规范,符合安全要求。
4.在显著位置悬挂各类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与安全警示标志、标语;社员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与操作规程。
5.建立健全各类农机台账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台账。
(三)安全防控
6.制定各类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治理隐患。
7.适时做好农业机械保养维护维修,保障农机安全技术状态良好。
8.落实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须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建立健全各类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9.安全保障防护措施到位;建立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农机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四)安全教育
10.定期组织开展农机驾驶操作人安全教育培训。
11.建立社员农机安全教育培训台账。
(五)创建成效
12.农机“三率”(即上牌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达100%。
13.安全管理有效,没有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事故。
(六)否决条件
14.近3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外农机事故。
15.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严重的违法、违规案件。
附件2
“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申报表
申报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签章)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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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成绩 (依据申报条件逐条说明)
附:当地政府制定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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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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