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年8月22日在秀屿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二次会议上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作2022年区本级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2022年区本级决算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区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兼顾,持续深化改革,突出保基本、保重点,兜牢“三保”底线,稳经济、保就业,促进财政资金持续提质增效,具体如下。
一、2022年预算执行效果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彰显发展新成效
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努力培育壮大支柱产业,实现财税持续高质量发展。一是收入持续攀升。2022年剔除留抵退税影响,财政收入完成31.13亿元,同比增长10.19%,财政总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大关,收入增幅居全市第二。二是盘活资源资产成效显著。立足我区实际,加强对全区国有资源资产排查力度,多措并举,加快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推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非税收入6.82亿元,有效缓解大规模留抵退税带来的减收压力。三是重点行业贡献突出。2022年度实现税收收入超2亿元的行业共计5个,其中制造业80813万元,占税收总额32.9%,同比增长9%;建筑业31638万元,占税收总额12.9%,同比增长24.1%;批发和零售业21966万元,占税收总额8.9%,同比增长42.8%。四是重点企业持续增收。风电系列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到期的影响,全年税收3.82亿元,同比增收0.88亿元;华峰系列已投产企业紧抓国际市场,持续释放产能,全年税收1.73亿元,同比增收1.23亿元。
(二)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培育发展新动能
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大财政政策、资金投入支持力度,推进经济发展动能升级。一是积极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发挥税收逆周期调节作用应对经济下行和疫情影响,2022年落实留抵退税政策15.4亿元,全区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户数占政策纳税人的74.53%,有力推动企业项目投资建设,激发内生动力,增强企业和发展活力。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紧扣10条产业链发展实际,投入各类产业扶持资金1.3亿元,助推工业园区高质量建设, 精准发力延链补链强链,继续巩固传统龙头企业和华峰、永荣科技及三棵树等新增龙头企业税源,大力支持新型功能材料、海洋食品、高端设备制造等实体经济做大做强。三是扩宽资金渠道,积极向上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合理控制政府投资,增强保障能力。2022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315393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收费公路、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为我区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注入了催化剂,对于保障在建项目的后续融资,提升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放大财政资金效益发挥推动作用。
(三)坚持城乡统筹协调,构建发展新格局
精确聚焦发力,强化攻坚保障,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投入农林水资金3亿元,其中拨付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及维护等资金6792万元,拨付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620万元,拨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051万元,全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1608万元,切实做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有力推动农业农村综合改革。二是加大城乡教育投入。全区教育支出 11.94 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36.6%,确保各阶段教育经费需求,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实现教育公平;积极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政策,及时兑现津补贴改革红利,切实保障教师应有工资待遇。三是助推生态环境提升。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攻坚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投入6770万元用于城乡生活环境治理、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大气及水体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及化学品防治等。四是重点保障卫生健康领域投入。投入卫生健康支出3亿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支出4647万元,增长157.9%,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416万元,增长30.2%,投入公立医院建设1800万元,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及基层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补齐城乡医疗短板;投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支出6402万元,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卫生健康水平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持。
(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迈向发展新高度
向存量要增量,向管理要效益,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全面清理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存量资金4.42亿元。按照“单位全覆盖、资金全覆盖”原则,继续对所有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对沉淀闲置资金一律收回区财政,按规定统筹使用。二是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2022 年一般性支出、非必要支出及“三公经费”进一步压缩,压缩率7.74%,支出做到只减不增。三是切实防范债务风险。严控新增隐性债务,积极化解存量债务,规范举债程序。2022年底,我区政府债务余额1233342.44万元,控制在核定的限额1260904万元内。四是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形成涵盖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四个环节及内部管理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能,区直部门19个新出台重大支出政策项目按规定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涉及金额15829.52万元;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范围从一般公共预算拓展到“四本预算”,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
二、全区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全区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2022年全区收入总量为511648万元。具体构成:
(1)全区公共财政地方级收入132166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156545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24104万元。
(4)上年结余136885万元。
(5)调入资金61948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3302万元,从收回应返还额度调入42955万元。
2.2022年全区支出总量为393989万元。具体构成:
(1)全区公共财政支出326274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
(2)上解上级支出48893万元。
(3)债务还本支出18822万元。
3.2022年全区公共财政结余117659万元。
全区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结余结转117659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17659万元,净结余为零。
(二)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516644万元。具体构成:
(1)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4415万元。
(2)当年上级补助收入67530万元
(3)债务转贷收入326749万元。
(4)上年结余81330万元。
(5)调入资金16620万元,主要是从收回应返回额度中调入16536万元。
2.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349693万元。具体构成:
(1)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320187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
(2)上解上级支出677万元。
(3)调出资金13302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15527万元。
3.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结转结余166951万元,其中:专项债券结转128071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区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区本级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2022年区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总量为494814万元,比上年减少10170万元,下降2.01%。具体构成:
(1)按自然口径,区本级公共财政地方级收入132166万元,比上年减收136832万元,下降91.16%。加上当年中央级收入34164万元,财政总收入166330万元;比上年减收86813万元,下降34.29%。
按同口径,区本级公共财政地方级收入204664万元,比上年增收39874万元,增长24.2%,完成调整后预算数103.07%。加上当年中央级收入106662万元,财政总收入311326万元;比上年增收28799万元,增长10.19%,完成调整后预算数103.09%。
(2)上级补助收入156545万元,增长27.27%,其中:
①返还性收入4734万元,与上年持平。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5372万元,增长11.86%。
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439万元,增长4.45%。
(3)债务转贷收入24104万元。
(4)下级上解收入100万元。
(5)上年结余122488万元。
(6)调入资金59411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2029万元,从收回应返还额度调入42955万元。
2.2022年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总量为390660万元,比上年增支8164万元,上升2.13%。具体构成:
(1)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297847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比上年增支83603万元,增长39.02%。
(2)补助下级支出25098万元。
(3)上解上级支出48893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18822万元。
3.区本级公共财政收支结余104154万元。
区本级公共财政收支总量相抵,结余结转10415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04154万元,净结余为零。
(二)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2022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为512324万元。具体构成:
(1)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441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4.6%,同比下降23.6%。其中:土地基金收入2414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3%,同比下降22.3%。
(2)当年上级补助收入67530万元。
(3)上年结余77094万元。
(4)债务转贷收入326749万元。
(5)调入资金16536万元,主要是从收回应返回额度中调入16536万元。
2.2022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为351462万元。具体构成:
(1)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14042万元(含上年结转支出和当年上级专项支出),增长151.15%。
(2)上解上级支出677万元。
(3)补助下级支出9187万元。
(4)调出资金12029万元。
(5)债务还本支出15527万元。
3.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总量相抵,结转结余160862万元。其中:专项债券结转128071万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298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44999万元的117.7%。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135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6849万元。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086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41214万元的99.2%。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9246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62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量相抵,结转结余12115万元。
(四)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1000万元(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结余799万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7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27.7%,上级补助收入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为零,结余结转下年10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总量相抵。
四、区本级财政资金有关使用情况说明
(一)2022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完成情况
2022年,区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支出232555万元,加上补助各镇7371万元,区本级公共财政总支出为23992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315593万元的76%,本级收回统筹安排4111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4548万元。预算支出执行率低主要是:1、压缩各类工作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部分项目按实结算或工作未开展形成的结余予以收回指标。2、部分项目暂未完工或未结束,项目资金结转下年支出。
(二)土地基金收支情况
2022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收入2414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24556万元的98.3%,比上年同期31073万元减收6931万元,下降22.3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及债务付息支出88465万元,比上年同期56206万元增支32259万元,增长57.39%,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6961万元;土地开发支出21659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68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24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329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1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36万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282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7483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6462万元。
(三)历年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公共财政历年结转至2022年指标123611万元,当年使用52889万元,继续结转40959万元。其中:
历年结转至2022年上级专项指标28347万元,当年已使用9390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9096万元,下达各镇294万元;继续结转17031万元。
历年结转至2022年财力资金95264万元,当年已使用43499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41509万元,下达各镇1990万元;继续结转下年使用23928万元。
(四)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使用情况
1.2022年,公共财政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473万元,当年使用8361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5169万元,下达各镇319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360万元。
2.2022年,公共财政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含返还性收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9377万元,当年使用120868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115808万元,下达各镇506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8509万元。
3.2022年,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67778万元,当年已使用64637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64059万元,专项下达各镇578万元;本级收回统筹安排8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061万元。
(五)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22年区本级公共财政下达补助各镇25098万元,比上年减少338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9107万元,比上年增加194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5991万元,比上年减少5336万元。
2022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下达补助各镇9187万元,比上年增支4791万元,增长109%,主要是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区级配套469.8万元,乡村振兴专项资金329.6万元,月塘中心小学附设幼儿园建设工程征地补偿款费用259.1万元。
(六)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2年预备费年初预算3500万元,调整后预算数1500万元,调减2000万元。2022年实际未动用预备费。
(七)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收回部分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3〕2号)文件精神,经批准,核定我区(含北岸、湄洲岛)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3602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61670万元,专项债务1274357万元(以下数据均为秀屿区本级)。
秀屿区本级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26090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42132万元,专项债务1018772万元。2022年当年度我区获得新增债券资金32749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2106万元,专项债券315393万元。
2022年度,秀屿区本级共收到地方政府再融资置换债券资金2335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1998万元,专项债券11356万元)用于偿还债券本金。自有资金10985万元用于偿还债务本金(其中偿还一般债券6814万元,专项债券4171万元)。
截止2022年底,秀屿区本级政府性存量债务余额1233342.4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14572.44万元,专项债务1018770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之内。
(八)区本级清理存量资金及使用情况
2022年,区本级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60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119万元,政府性基金19666万元。清理收回的存量资金当年安排使用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41119万元。年终决算时清理收回用于平衡一般公共收支预算41119万元。
2.政府性基金19666万元。年终决算时清理收回用于平衡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6364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302万元。
(九)绩效评价情况
2022年区本级预算安排聚焦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主动服务我区经济发展大局,在稳增长、促改革、保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总体良好,较好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一是事前绩效评估情况。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并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备条件,从源头上防控财政资源配置的低效无能,2022年区直部门19个新出台重大支出政策项目按规定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涉及金额15829.52万元。
二是单位自评情况。2022年区本级预算单位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剔除涉密等项目后,3328个项目(含往年结转)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评价中等级为“优”的1750个、“良”的456个、“中”275个、“差”847个,优良率66.29%。在预算单位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选取了部分项目进行财政抽审,从信息填报质量、数据准确性、指标质量、自评结果应用等四个方面进行复核,自评项目基本实现了预期绩效目标。
三是重点评价情况。开展部门评价,部门主管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优先选择部门履职的重大改革发展项目、随机选择一般性项目进行部门评价,部门评价的项目个数和预算规模占本部门预算项目个数和项目预算总额的比例分别达40%以上。同时将继续推进开展财政评价。
四是政府收支预算绩效评价情况。开展2022年度区本级政府收支预算绩效评价,围绕预算编制、收入质量、支出结构、政府债务管理、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等方面设置了29个细化指标,重点关注公共财政预算资源的科学合理配置,通过分析评价财政投入和产出的效益,发现政府收支预算管理中存在的短板,以改进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目前,2022年度区本级政府收支预算绩效评价正在开展。
五是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莆财绩函〔2023〕3号)要求,我区及时组织区直预算部门对2022年省级财政下达我区的37项中央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财政资金共计59977.0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9870.78万元、地方资金39107.96万元、其他资金998.31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90.12%,绩效目标全部完成的项目有24个,项目数占比为64.86%;部分完成的项目有13个,项目数占比为35.14%。
财政运行中仍然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可用财力无法满足硬性支出,“三保”支出无法全面保障,土地出让不及预期、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相应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贯彻落实区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有效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上半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一)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区实现财政总收入160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320000万元的50.2%,快序时进度0.2个百分点,超收653万元;比上年同期125691万元增收34962万元,增长27.82%。地方级收入1011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00450万元的55.45%,超序时进度0.45个百分点,超收896万元;比上年同期79155万元增收21966万元,增长27.75%。
主要增收因素: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入库6459万元,增收3534万元;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入库5875万元,增收3169万元;莆田海嘉置业有限公司入库4632万元,增收3656万元;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入库1826万元,增收1524万元;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入库3587万元,增收1493万元;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入库1463万元,增收975万元。增收主要因素是由于去年实施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造成基数较低,本年度企业税收回补性增长。
主要减收因素: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上海电气风电设备莆田有限公司262万元,减收7933万元;华峰系列入库8395万元,减收6090万元;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入库882万元,减收4360万元;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入库9299万元,减收3467万元;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入库8323万元,减收2263万元。减收主要因素是由于受国际环境动荡和经济形势下行影响,企业订单量减少,利润下滑。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60548万元(含上年结转及上级专项),比上年同期155108万元增支5440万元,增长3.5%。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6087万元,加上市下达的经营性土地出让区级分成收入12834万元,合计189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80531万元的10.48%,滞后序时39.52个百分点,短收71334万元;比上年同期52956万元减收34035万元,减少64.27%。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47618万元(含专项债券支出25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80531万元的81.8%,快序时31.8个百分点,超支57353万元;比上年同期217232万元减支69504万元,减少32%。其中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7597万元,具体构成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7791万元、土地开发支出9962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625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669万元、城市建设支出41万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124万元、农村社会事业支出43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534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2972万元;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86062万元,其中主要是:交通运输13900万元,其他支出7216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7364万元的52.33%。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189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601万元。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4455万元的50.14%。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023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26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尚未实现收入。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尚未实现支出。
二、有关财政指标使用情况说明
(一)公共财政指标使用情况
历年结转上级专项指标使用情况:历年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上级专项指标25390万元,上半年已使用2263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2263万元,补助各镇支出16万元。
历年结转上级财力指标使用情况:历年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上级财力34146万元,上半年已使用8889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6398万元,补助各镇支出2491万元。
历年结转本级指标使用情况:历年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本级指标44618万元,上半年已使用4946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4919万元,补助各镇支出27万元。
当年上级专项指标使用情况:2023年上半年,全区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5957元,上半年已使用7145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4576万元,补助各镇支出2569万元。
当年年初预算项目支出指标使用情况:年初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63651万元,上半年已支出2410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指标使用情况
历年结转本级指标使用情况:历年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本级指标155万元,上半年已使用0万元;专项债结转128071万元,上半年已使用57262万元。
历年结转上级专项指标使用情况:历年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上级专项指标30576万元,上半年已使用3006万元,局内区本级支出3006万元。
当年上级专项指标使用情况:截至6月底,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744万元,上半年已使用13050万元,其中:区本级支出12946万元,补助各镇支出105万元。
当年度本级指标使用情况:年初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80531万元,上半年已支出15082万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3〕8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23〕14号)文件精神,核定我区(含北岸、湄洲岛)2023年上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133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237万元,专项债务151100万元(以下数据均为秀屿区本级)。
秀屿区本级2023年上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133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237万元,专项债务151100万元。1-6月,秀屿区本级共收到地方政府再融资置换债券资金2265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2875万元,专项债券9781万元),已全部用于债务本金。截至6月底,共收到新增专项债券151100万元,已支出25400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收费公路领域建设。
截至2023年6月,秀屿区本级政府性存量债务余额1384904.44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之内。
(四)土地出让情况
2023年,上半年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88亿元(上年结转经营性土地收入1.28亿元),同比下降63%,其中:出让工业用地122亩,实现出让收入0.58亿元。
下半年将进一步加快土地出让,争取实现土地基金收入10亿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收入大幅度慢于序时,尚未实现收入及支出。
三、收支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经济持续稳中向好,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今年以来,随着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全区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经济发展呈现回升向好态势,财政收入增长强劲。今年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0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50.2%,增长27.82%,;地方级收入10.11亿元,完成全年目标的50.4%,增长27.75%,财政总收入及地方级收入连续6个月实现两位数增长,财政总收入增幅连续5个月排名居全市第一,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强劲。
全区税性收入127928万元,比上年同期108184万元增收19744万元,增长18.25%,税性比重79.6%。税收增收的主要项目: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分别增收26550万元、1282万元、1194万元、895万元。非税收入32725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20.4%,比上年同期17507万元增收15218万元,增长86.93%,全区盘活资源资产效果显著,有效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二)持续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不折不扣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缩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深挖节支潜力,腾出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精准保障教育、农林水、卫生健康、社会保障等各项重点民生支出,用政府过“紧日子”来保障群众过好日子。2023年上半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为160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支出301884万元的53.2%,超序时3.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155108万元增支5440万元,增长3.51%。
增支的主要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80万元,增支2435万元,增长19.89%;教育支出56501万元,增支5369万元,增长10.50%;卫生健康支出12797万元,増支2869万元,增长28.90%;农林水支出16678万元,增支2869万元,增长10.6%;公共安全支出2625万元,增支1234万元,增长88.71%。
减支的主要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86万元,减支4540万元,下降14.0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09万元,减支1976万元,下降86.5%;城乡社区支出2401万元,减支1037万元,下降30.2%。
四、财政工作主要情况
(一)强化财源建设,从细狠抓财政收入
一是督促财税部门联动,强化纳税评估及税源监控。对全区税源进行“拉网式”摸排,定期组织对燃气电厂、燃气电厂、佳通轮胎、风电、中锦新材料、鞍钢、LNG等重点企业分析研判,盯紧盯牢丰驰鞋业、天石源、聚力电机等新招商落地企业税收贡献情况,做到“底子清、台账明”,提高税收预见性。上述重点税源企业上半年共计实现税收6.18亿元,税收贡献率达48.28%,重点税源企业持续发挥财政支撑作用;新招商落地企业贡献税收2390万元,税收贡献率达1.87%,新增税源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二是严格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定期组织财政、税务部门深入分析收入征管中的薄弱环节,敦促税务部门对部分欠税企业进行税款清缴,坚决杜绝偷税漏税欠税行为。三是拓宽非税征收渠道,挖掘征收潜力。要求相关部门要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倒排时间,加快养殖海域出让进度,加大全区剩余安置房及闲置商铺拍卖力度,多措并举推动上半年实现非税收入3.27亿元,有力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二)强化资金扶持,从实抓牢纾困惠企
不折不扣落实好延续优化创新实施的税费优惠政策,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措施,着眼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难点、堵点、痛点,持续释放政策溢出效应,激发企业内生动力。经税务部门测算,已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全年预计6亿元,目前已办理新增减税降费2.17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1.64亿元,新增减税降费0.53亿元,确保一系列政策红利直达企业,助力稳住全区经济大盘。
(三)强化底线思维,从严兜牢三保支出
坚持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坚决树牢底线思维,坚持“三保”优先原则,加强资金统筹,严把支出关口,强化预算执行,持续压缩一般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坚决筑牢“三保”底线。截至6月底,“三保”合计支出数8.2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44.35%,其中:保工资4.53亿元,完成预算安排数46.41%,保运转支出0.47亿元,完成预算安排数45.19%,保民生3.21亿元,完成预算安排数41.63%,要求财政部门严格落实“三保”保障责任,多措并举、千方百计落实好“三保”资金需求。
(四)强化风险防范,从稳化解政府债务
着力加强政府债券预算管理,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严格将专项债券与项目相对应,提前做好拟发债融资的项目准备,确保发债后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及时将债券资金用到项目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2023年上半年合计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51100万元,已全部下达各项目的用款单位。加强全口径债务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分析,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指标,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2023年上半年合计化解债务10808.88万元。
(五)强化机制建设,从精推进绩效管理
深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规范绩效目标纳入预算编制的流程,与预算同编制、同审核、同批复,项目支出必须申报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提高绩效评价质量,更好地运用绩效管理手段强化激励和约束。完善部门项目库建设,规范预算项目储备。严格规范执法监督检查、审理等程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对振兴乡村、预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会计信息质量和财政专项资金等领域监督,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示范点建设,加强内控监督检查,健全内控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五、财政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区财政运行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极度紧张。今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09亿元,而可用财力仅25.41亿元,缺口3.68亿元。为了平衡,年初计划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调入3.68亿元平衡一般公共预算,即:每月需调入3067万元填补一般公共预算缺口,才能确保机关运转、各类民生事业正常运行。二是土地出让不理想,基金收入不及预期。2023年计划实现土地基金收入17.97亿元,受区位条件限制和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上半年仅完成收入1.88亿元(其中:上年结转经营性土地收入1.28亿元),与年度计划差距大,土地基金短收,极大影响财政保障能力;三是仍有较大规模留抵退税。根据税务部门预测,2023年全年预计留抵退税4.38亿元,其中已办理留抵退税1.64亿元,下半年约有2.74亿元留抵退税,拉低全年财政收入增幅26.34个百分点,进一步加剧财政增收压力。
以上问题亟需我们进一步增收节支,稳固收入基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管理绩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下半年财政工作安排
(一)锚定全年收入目标,千方百计狠抓收入
一是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加强收入预期管理,科学合理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有序入库、平稳增长。要求财税部门沟通配合,强化财税形势研判和重点税源监测分析,紧盯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行业,及时掌握重点税源动态变化情况;持续开展财税专项整治行动,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杜绝“跑冒滴漏”。二是加快盘活资源资产。加大全区资源资产摸排力度,推进海域出让,加快东津坝津片区剩余安置房拍卖进度。三是加快土地出让。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重要论述,结合秀屿片区改造需求,加快推进清塘南侧地块一、清塘大道北侧地块第一B、城东实小南侧地块一和城东实小东侧地块一等地块出让。四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努力争取省政府给予我区更大规模的财力补助及库款调度支持,保障资金需求,促进财政平稳运行。
(二)发挥要素支持作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一是坚持强产业。始终把稳增长放在突出的位置,不断完善产业扶持政策,推进产业发展基金实质性运作,壮大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生命健康、海洋食品、工艺美术、高端设备制造等新兴及优势产业,努力做大做强产业集群,进一步提升税收规模和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增加经济增长的“含金量”。二是坚持惠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时兑现各类助企纾困资金,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引导华峰、永荣科技、三棵树等龙头企业扩大投资规模。三是坚持育动能。积极对接金融服务机构,争取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引导更多的信贷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加快开发适合中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创新产品,提供差异化授信政策支持,实现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增量、降价、提质、扩面”,保障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持续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三)从严从紧做好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
一是树牢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楼装修改造、新增资产配置以及其他一般性行政支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禁出现挤占挪用其他经费开支“三公经费”的现象,着力降低行政成本,确保2023年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20%,腾出财力优先用于保障“三保”支出以及重点项目支出。二是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的控制机制,强化零基预算理念,着力编细编好2024年财政预算,坚决取消不必要支出,从严控制新增支出,硬化预算约束作用,无大事、急事、要事,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强化支出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量力而行,量财办事。对当年预算安排但预计年内难以实施的项目,收回指标用于其他急需支出项目,避免资金“二次沉淀”,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时效性。三是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拟出台《莆田市秀屿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分配有效、注重绩效的长效资金管理机制,督促部门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资金,加强专项资金全过程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当前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好本次会议决议精神,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担当作为,求真务实,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奋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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