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24年区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请予审议。
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和收入形势,结合年度预算执行中收入预期变化、收入统计口径变化、地方政府债券以及预算支出执行相关情况,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较年初预算时发生一定变化。为使预算安排更科学合理,兜牢“三保”,确保收支平衡,按照《预算法》规定,拟对2024年区本级预算调整作如下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
经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24年区本级年初财政总收入预算320000万元,增长6%。其中:地方级收入197800万元(增长0.51%),中央级收入122200万元。地方级收入加上体制结算净收入、各项财力补助和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等,区本级可用总财力291130.28万,相应安排区本级支出预算291130.28万元。
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省下达秀屿区本级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657万元,相应调增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债务收入10657万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57万元。截至2024年9月,一般债务余额231640万元,一般债务限额249977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范围内。调整后区本级可用总财力301787.28万,相应安排区本级支出预算力301787.28万元。
(一)本次拟净调减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15071.37万元。调整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286715.91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总收入保持年初320000万元不变,因收入结构变化地方级收入由年初197800万元,调增为202600万元,调增财力4800万元。
2.部分上级补助收入增加,调增财力补助3034万元,具体是: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124万元,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增加71万元,边疆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2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增加46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227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33万元。
3.部分上级补助收入减少,调减财力补助3460万元,具体是: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减少80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减少3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1497万元,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500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91万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69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减少500万元。
4.上解支出增加9770.5万元,具体是:根据收入变化重新测算体制上解省减少748万元,体制上解市级减少1181.5万元,增加留抵退税补助清算财力上解市4700万元;增加省归还临时救助上解5200万元,重点企业(LNG、燃气发电、鞍钢)市区五五分成上解增加1800万元。
5.从政府性基金调入资金调减71653.24万元。
6.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调增1400万元。
7.从其他调入资金增加60578.37万元,具体是:通过盘活存量,收回结余资金、清理其他应付款等方式调入财力30200万元;通过动用稳定调节基金及统筹结转指标收回财力30378.37万元。
(二)本次拟净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71.37万元。预算调整中,结合各单位工作开展和支出进度等情况,优先保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先急后缓,有保有压,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6715.91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1.调减支出预算26121.57万元。主要有:
(1)调减发放剩余的基础绩效奖金10875.59万元。
(2)一般债还本付息据实测算后调减1220万元。
(3)部分人员类项目支出据实拨付,调减支出预算,主要是:残疾人补贴、低保特困补助等调减992.8万元,高龄补贴、区医院改造补助等736.79万元,残疾退役军人医疗保障、优抚对象物价补贴等522.44万元。
(4)坚持过“紧日子”,压减部分部门业务费及项目支出,主要是:调减车辆及人员经费501万元,调减政法工作经费544万元,调减科技发展专项经费921.62万元,调减学校奖教专项资金100万元、调减宣传活动经费150万元、调减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经费114.2万元、调减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277万元、调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及笏石溪河道综合整治PPP项目331.46万元。
(5)调减区级预备费2500万元。
2.调增支出预算11050.2万元。主要有:
(1)因补助标准提高、补助人数增加等原因,部分人员类支出增加,主要有:9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271.7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150万元、卫计人员补贴50万元等经费。
(2)部分部门工作所需项目经费增加,主要有:调增辅协警工资256万元、调增公安专门教育学校建设设施改造100万元、调增省科技计划项目和新型研发机构奖励130万元、调增就业见习及灵活就业275.59万元、调增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补助经费150万元、调增“暖心行动”区级配套补助114.2万元补贴、调增过渡期前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148.99万元、调增创建世界长寿乡200万元、调增区级粮食风险基金200万元、调增全区信创电脑采购420万元、调增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750万元、调增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量补贴费用460万元、调增中国皮革研究院(莆田)开办费100万元等经费。
(3)预留上级代扣划项目调增2209万元。
本次预算调整后,全年区本级总支出为286715.9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291130.28万元相比,减支4414.37万元,下降1.52%,其中:基本支出213398.47万元,比年初预算229180.1万元,减支15781.63万元,下降6.89%;项目支出73317.44万元,比年初预算61950.18万元,增支11367.26万元(含一般债券10657万元),增长18.35%。
调整后,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286715.91万元,安排区本级总支出286715.91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
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65870万元,支出预算165870万元,收支平衡。
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省下达秀屿区本级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8611万元,相应调增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债务收入48611万元,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48611万元。截至2024年9月,专项债余额120447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218483万元,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范围内。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214481万,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出预算214481万元。
(一)本次拟净调减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89649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受土拍市场尚未完全恢复影响,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调减上级补助-经营性土地出让收入113280万元;调增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款收入6562.15万元,调增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68.85万元,增加政府性收费公路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87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8300万元。
(二)本次拟净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89649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1.调减支出91973万元。主要是:调减财政项目投资评审112.65万元,调减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400万元,调减莆田市粮食联合储备库建库贷款利息及归还本金840万元,调减征地拆迁补偿支出9598万元,调减消防器材装备和车辆购置费520万元,调减秀屿区消防救援大队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装备经费1230万元,调减园区高质量发展建设资金1722万元,调减担保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还款2000万元,调减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469.11万元,调减调出资金71653.24万元。
2.调增支出2324万元。主要是:调增土地开发支出1500万元,城乡建设支出2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专项债券还本450万元。
(三)经省政府同意(闽财债管便函〔2024〕68号)调整专项债用途。具体调整如下:
调减水利防灾减灾工程3000万元,调减石门澳产业园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3600万元;调增石门澳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工程3000万元,调增莆田市国家级新型功能材料核心区石门澳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3600万元。
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2483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24832万元(其中,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0520.76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4年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500万元,支出预算2500万元,收支平衡。
(一)本次拟净调减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000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1.调减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55万元 。
2.调增国有独资企业产权转让收入55万元。
(二)本次拟净调减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000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1.调减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400万元。
2.调增调出资金,计划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400万元。
调整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500万元(其中,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40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不作调整。
附表:
1.2024年收入预算调整表
2.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表
3.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预算表
4.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表
5.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表
6.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调整表
7.2024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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