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秀屿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提请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为抓手,落实各项财政政策,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坚决筑牢“三保”底线,全力抓好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有力支撑宏观经济大盘企稳回升,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按照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财政工作:
1、坚持狠抓财力拓“广度”,砥砺奋进助推经济稳步提速
始终坚持“以政领财”工作理念,狠抓财源培植,持续提升财政服务经济发展能力。一是财政收入量质齐升。今年以来,财税部门全力克服减税降费、房地产业不景气、风电系列企业税收下滑等不利因素影响,加强收入征管组织协调工作,强化财政预算执行分析预测,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强化征管措施,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颗粒归仓。11月止,累计实现税收收入24.24亿元,同比增长10.28%,税性比重82%,税性比重排名全市第二。二是向上争取再创新高。认真研究国家、省级政策投资导向,明确资金争取方向,积极谋划、储备、优选项目,以项目为抓手,抢抓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专项债券、超长期国债等政策申报机遇,提升项目资金申报的有效性和准确性。2024年以来共争取到上级资金17.93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06亿元、新增专项债6.91亿元,其他补助资金9.96亿元,争取资金总额居全市前列,有力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2、坚持落实政策夯“力度”,抢抓机遇助力企业蓬勃发展
始终坚持“以财辅政”抓落实,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全区经济发展活力持续增强。一是政策红利直达快享。继续实施留抵退税等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精准发力助企纾困,全年共计办理减退免缓税1.86亿元,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二是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善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出台优质产业培育政策,紧紧围绕全区产业链发展实际,引导行业龙头带动上下游配套企业形成集聚规模效应,聚力推进产业强链补链。三是财金互动成效明显。指导国有企业对接政策性银行和金融服务机构,积极争取更大规模授信额度,有力引导和推动金融资本投入重点项目建设,用好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缓解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坚持惠民暖心献“温度”,持续用力增进群众民生福祉
聚焦人民群众关切,扎实做好民生实事,着力解决教育、文化、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的现实难题,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以上。一是社会保障精准有力。投入住房保障支出8.06亿元,全力支持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确保低收入人群住有所居。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安排医疗卫生支出2.36亿元,其中:投入资金1.36亿元,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投入资金0.44亿元,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从2023年人均80元提高到 85元,投入资金0.13亿元,支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二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把教育优先发展作为先手棋,推动教育经费优先预算、优先调拨、倾斜保障,确保财政资金优先投入教育、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事业需要,突出教育争先导向,累计投入资金9.57亿元,全力保障生均公用经费、学生资助和奖励政策、教育均衡发展等教育领域各项支出,严格落实教师与同级机关事业单位同等待遇,促进全区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三是全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扶贫攻坚实施意见精神,完善扶贫资金投入保障机制。2024年区级财政安排扶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0.22亿元,争取上级农业资金0.06亿元,全方位推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组织建设。同时积极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推动建立财政、银行、保险、担保“四位一体”的多元化立体型支农政策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可持续的资金来源。
4、坚持防范风险有“深度”,勠力同心打好风险攻坚战
坚决扛牢防风险、保安全的政治责任,积极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着力助推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一是“三保”底线兜牢兜实。严格按照“三保”专户管理要求,坚持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作为财政分配第一序列,确保“三保”支出预算全覆盖,优先拨付,确保“三保”风险事件零发生。二是债务风险有效控制。完善融资举债决策机制,将是否形成违法违规融资举债作为项目审查前置,堵住违法违规融资举债口子。将地方政府债务本息纳入全口径预算,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偿还年度到期政府债务本息,避免发生债务违约,不断强化隐性债务化解,坚决遏制增量。持续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全区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三是库款运行总体平稳。统筹国库资金管理,实施专项库款保障,全年预计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1.54亿元,加强库款运行监测,确保库款支出保障重点并在安全区间内运行。
5、坚持改革创新提“速度”,乘势而上续绘财政全面发展
坚持以促进财政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统筹谋划现代财政制度改革各项任务,加快建设高质量、可持续财政,不断提升理财用财水平。一是突出预算细化管理,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完善部门预算审核流程,严禁超过财政承受能力新上项目,坚决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支出,部门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化、精细化,为全面开展预算绩效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深化预算项目绩效管理,启动2025年部门预算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对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纳入项目库、不纳入预算安排。组织相关部门对161个预算项目开展事中自评工作,其中:自评等级较好的项目有11个、好的项目有37个、中的项目有60个。加强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对自评结果明显存在问题的项目,督促单位整改纠偏,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三是持续推行政府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全区各预算单位切实履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管理,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确保2024年政府预算绩效目标顺利完成。
(二)2024年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0000万元,其中:地方级收入197800万元,上划中央收入122200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2130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1130万元。
今年预算执行以来,受收入统计口径、收入预期形势变化等各种因素影响,以及上级下达的新增债券资金,预算收支发生较大变化,对年初收支预算进行了调整。
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调增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657万元,同时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57万元。调增后,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01787万元。
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320000万元,同年初预算数保持不变,其中:地方级收入调增至2026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97800万元调增4800万元;中央级收入调减至1174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22200万元减少4800万元。区本级支出预算调减至286716万元(含一般债券10657万元,下同),与年初预算数291130万元相比,调减4414万元,减少1.52%。
2024年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000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预计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0000万元,比上年增长8.6%;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29000万元,比上年下降3.45%。
2024年区本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20000万元,同比增长5.28%;地方级收入预计完成202600万元,同比增长0.68%。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均完成调整后预算。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教育支出114648万元,下降1.7%,主要是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74万元,增长25.9%,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62万元,下降6.2%,主要是人员支出及部门业务经费支出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31406万元,增长28.9%,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区级配套支出增加;
农林水支出21034万元,下降31.5%,主要是水利工程建设及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减少。
(3)“三保”支出执行情况
2024年预计完成“三保”支出176688.47万元,完成预算数176688.47万元的100%,其中:保基本民生78031.6万元,完成预算数78031.6万元的100%;保工资97537.29万元,完成预算数97537.29万元的100%;保运转1119.58万元,完成预算数1119.58万元的100%。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65870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65870万元。
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十九次会议批准,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8611万元,同时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48611万元,调增后,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为214481万元。
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调减政府性基金收入89649万元,同时调减政府性基金支出89649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24832万元(含专项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24832万元(含专项债)。
预计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65996万元(含专项债),完成调整后预算数124832万元的133%。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65996万元(含专项债),完成调整后预算数124832万元的133%。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500万元,相应安排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2500万元。
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调减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0万元,同时调减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00万元。调整后,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数1500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数1500万元。
预计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0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数的100%;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50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数的10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4824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5206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对抵,当年结余275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不抵支,需动用上年结余,财政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给予补助。
预计2024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139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12%。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173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4%,收支对抵后年终结余9664万元。
(三)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新增债务限额10222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657万元,专项债务91567万元。截至202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51141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49977万元,专项债务1261439万元。我区实际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497551.4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7552.48万元,专项债务1259999万元,均在债务限额之内,政府债务安全可控。2024年共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29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本金920万元,专项债务本金1985万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务利息4472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利息7245万元,专项债务利息37482万元。
以上数据均为预计数,在年度预算执行终结和决算编制中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再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经济社会尚未全面恢复带来的严峻挑战,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全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财政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式,全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要清醒的看到,财政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很多,主要是:一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存在。部分重点企业税收下滑,非税资源挖掘空间有限,财政收入增长承压,民生标准提标扩面,“三保”等刚性支出攀升,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增大;二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面临压力。政府债务虽然严格控制在省定限额范围内,但受房地产市场因素影响,偿债面临一定压力,债务风险仍需严防死守;三是预算刚性执行不强。部分单位预算调整较多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财政基础管理和预算管理还需进一步优化。这些问题亟待通过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5年预算草案
各位代表,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前进道路上,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一五二三四”部署,坚持俯下身子抓产业、一心一意谋发展,扎实做好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层治理、民生保障、港口崛起“五篇文章”,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重点,增强重大战略任务保障能力,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积极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
2025年预算安排中,坚持零基预算原则、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先急后缓、保重点压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安排:一是坚持将落实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首要任务,精准研判项目刚性程度、绩效目标、支出责任、资金实际需求等要素。二是坚持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为抓手,合理配置财政资金,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持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三是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原则,集中财力办大事、办要事、办实事,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兜牢兜实底线,改善保障基本民生。
除此之外,其他涉及一般性和非必要新增项目无法一次性安排的,待以后年度逐年解决。
(一)2025年财政政策和支出重点
1、坚持抓重点、促惠民,助力社会事业稳步发展
一是全面促进保障体系健全完善。安排卫生健康支出2.91亿元,继续支持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加快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开展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改革等。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5.49亿元,重点用于社会保障体系支出,健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均衡化和城乡低保补助制度,实施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足额拨付城乡残疾人困难补助和护理补贴,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抚恤制度等,着力补齐民生短板,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二是全面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安排教育支出资金11.92亿元,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足额保障教师工资奖金等福利待遇;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226万元,确保让每一位学生“有学上、上好学”;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资金900万元,切实提升中职教育水平;安排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费1179万元,鼓励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提升教学技能,推动全区教育办学质量迈上新台阶。
三是全面促进社会治理和谐稳定。坚持财政重点保障,安排资金5907万元用于公共安全、实施网格化管理、社会管理创新、公共视频监控及治安探头升级改造等建设,大力支持预防和妥善处理各类群体性事件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坚持抓创新、促转型,加快产业提质升级步伐
一是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统筹安排省市财政资金,整合区级现有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区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充分发挥引导带动作用,推动商贸业、服务业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鼓励汽贸业企业项目落地,扶持行业协会发展,支持居民服务业、展会服务业、楼宇经济等现代服务业实现可持续良性循环。安排经贸事业类资金1315万元,其中安排现代服务业扶持资金600万元,安排全闽乐购资金100万元,大力提振消费,充分激发商贸服务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提升服务业的规模和发展水平;安排电子商务扶持资金150万元,全面聚焦电商平台发展、网络市场拓展、跨境电商发展、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建设、直播电商发展等五个方面,支持我区充分发挥金银珠宝、医疗器械、木材家具、海产品等资源禀赋优势,着力发展数字经济,培育电子商务新业态。
二是鼓励支持培育新质生产力。统筹好培育新动能和更新旧动能的关系,不遗余力引导企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安排科技发展专项经费200万元,专项用于企业研发分段补助和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等支出,鼓励支持辖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打造,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坚持筑巢引凤,深入实施园区标准化建设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安排园区高质量发展正向激励专项资金384万元,不断完善园区标准化建设及管理,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
三是着力增强政府投资放大作用。与省市部门密切沟通,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将建设一大批惠民生、补短板、强弱项的项目作为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抓手,提高项目建设财政投入能力。优化专项债券投向结构,完善债券项目投后管理,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有效发挥专项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的作用,通过政府扩大有效投资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坚持抓协同、促均衡,推动城乡资源互补融合
一是加大资金下乡力度。优化财政投入机制,将“三农”投入作为财政支出优先领域,建立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2025年安排农业水利及海洋渔业类资金1.16亿元,支持农村水利建设、畜牧、渔业、种植业等产业政策措施落实,着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有序扩大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的专项债券发行规模,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结构,突出重点扶持项目,优化精准奖补措施,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重大水利工程等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二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推动建立财政、银行、保险、担保“四位一体”的多元化立体型支农政策体系,因地制宜采用PPP、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基金、资本金注入、融资担保、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资力度,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可持续的资金来源。
三是构建长效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市场投入机制,积极鼓励多市场主体参与构建乡村产业体系,大力支持养殖业、生产业、种植业等参与方发展大型农业企业,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水平,健全乡村产业体系。强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乡村振兴项目管理举措,通过部门合作,整合涉农资金用于支持乡村项目建设,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5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以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收入预算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对2025年全区及区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2025年预计全区财政总收入333600万元,比上年增长4.25%。其中:地方级收入204600万元(增长1%),中央级收入129000万元。全区总财力219838.46万元,其中:地方级收入204600万元,提前下达上级补助收入87717.77万元,上级专项转移补助116.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50.6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3146.26万元。在全区总财力219838.46万元的基础上,调入资金90883.85万元,预留乡镇级体制财力11000万元后,区本级可用总财力299722.31万元;相应安排区本级支出预算299722.31万元,收支平衡。2025年“三保”预算支出177166.48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79345.93万元;保工资96643.95万元;保运转1176.6万元。2025年“三保”支出预算已报上级审核,待上级财政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后再进行调整或调剂,确保足额编列、不留缺口。
区本级支出主要安排情况:
教育支出119244万元,同比下降4.6%,主要是学生数下降,幼儿收费及生均公用均费总额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904万元,同比增长1.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资金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28740万元,同比增长8.6%,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经费区级配套资金增加;
农林水支出11615万元,同比增长28.8%,主要是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湄洲湾国投经开区笏石工业园内海洋渔业产业项目建设资金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55466万元,其中:污水处理费收入3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56.1万元;工业用地土地出让价款收入5124.1万元;经营性土地出让价款区级分成收入149985万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55466万元,其中各类建设项目支出9073万元,政府债券(债务)还本付息及发行费用68509万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7788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5000万元,其中:企业经营利润600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230万元,产权转让收入48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970万元。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1500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00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0868万元,增长11%;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5327万元,增长24.8%。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541万元,增长2.9%。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55542万元,增长6.7%。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6255万元,增长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287万元,增长8.2%。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对抵,当年结余5326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不抵支,需动用往年结余928万元。
5、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预算安排资金偿还政府债券本息61237.15万元,其中偿还一般债券本息9658万元(偿还本金1938万元,利息7720万元),专项债券本息49804万元(偿还本金10905万元,利息38899万元),再融资比例暂按90%预计,具体比例待省财政厅核定后予以执行,偿还抗疫特别国债本金1775.15万元。偿还政府外债本息66万元,其中偿还本金30万元,偿还利息36万元。偿还政府非法定债务16650万元,其中偿还本金9746万元,偿还利息6904万元。支付债券发行费用38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发行费用100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用280万元。
(三)扎实抓好2025年预算执行
为确保完成2025年预算任务,我们将持续深化财税改革,不断提升预算执行质量,确保全年预算目标顺利完成。
一是着力抓好增收节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掌握重点税源变动趋势,强化收入分析、预测和管控;加强税收征管保障措施,依法依规征管,提高收入质量;加强每月收入分析调度,在抓好重点企业税收的基础上,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征尽征。二是加大向上争资力度。认真研究上级政策,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筛选申报工作,力争在向上争取资金方面获得更好成绩,为全区经济发展筹集更多资金。三是增进基本民生福祉。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厉行节约,严控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持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确保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70%以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增强重大战略首位保障,培育发展新动能。一是聚焦全区重点项目。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贯彻新发展理念,优化支出结构,全面清理盘活政府资源资产和沉淀闲置资金,多渠道筹措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重大产业、重点项目、重要平台投入,推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落地,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不断增强发展后劲。二是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等惠企政策,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促进企业纾困发展,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三是用好用活债券资金。紧扣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大力储备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准备,以优质项目争取债券额度。及时安排下达债券资金,全流程跟踪监控,确保国债项目有序推进,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是坚持筑牢底线思维,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一是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抢抓一揽子增量政策机遇,处理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机制,将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有序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壮大综合财力规模,不断做大财力分母,降低债务风险等级。二是兜牢“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三保”专户管理规定,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足额编制“三保”预算,严格预算刚性,在执行中严禁将“三保”资金调剂安排到其他项目;做好“三保”资金库款保障,严格库款拨付序列,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三保”资金足额支付,坚守“三保”底线。三是防范财政库款调度风险。加强对以前年度财政存量暂付款消化力度,强化单位沉淀资金管理;牢牢守住安全运行底线,加强国库库款保障监测,确保库款保障水平处于合理区间。
四是持续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基础管理,促进财政治理提质增效。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扎紧事前绩效评估关口,从严把控项目库“准入关”,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精准性。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线上线下相结合,加强事中运行成效跟踪,确保绩效目标有序推进。持续优化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深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促进预算与绩效的深度有效融合。二是严肃财经法纪。将严肃财经纪律作为基本要求常抓不懈,常态化开展财政综合和专项检查,做好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严防财政资金“跑冒滴漏”,守住财经纪律红线,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三是持续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深化国企改革,积极支持国企转型发展,推动区内企业“走出去”,参与市场竞争,增强区属国企市场竞争力。坚持强风控、健机制,统筹运用多种手段偿还国企债务,降低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各项决议,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支预算,为谱写秀屿“港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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