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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莆田市秀屿区水利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莆秀财农〔2025〕34号

来源:秀屿区财政局 时间:2025-09-1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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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庄镇财政所、水利站: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9号)文件精神及莆田市水利局《2025年福建省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全度汛)安排项目清单》安排,经研究,现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16万元,用于你镇东庄镇东庄排洪沟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314防汛”科目。

  请你镇加强资金监管,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印发的《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切实管好用好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秀屿区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

  2.秀屿区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水利局

  2025年9月19日

 

附件1

秀屿区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

属地

金额

项目

东庄镇

16万元

东庄镇东庄排洪沟护岸水毁修复工程



附件2

秀屿区2025年第一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

专项实施期

长期

区级财政部门

秀屿区财政局

区级主管部门

秀屿区水利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东庄镇

16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16

地方财政资金

 

年度目标

开展江河洪水、渍捞、山洪地质灾害、风暴潮、冰凌(含冰雪冻融)、风雹、龙卷风、台风、地震等造成的洪涝、干旱及引发的次生水旱灾害救灾。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东庄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堤防(护岸)水毁修复数量

1

1

质量指标

工程施工设计标准

符合规范

符合规范

工程施工监理

符合规范

符合规范

工程施工验收

通过验收

通过验收

时效指标

资金下达到镇级6个月内预算执行率

≥80%

≥8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及时修复水毁工程设施,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居民社会生活平稳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发生工程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受严重影响

生态效益指标

促进地区生态和谐发展

已修复工程生态功能正常发挥,促进人与生态系统和谐共生

已修复工程生态功能正常发挥,促进人与生态系统和谐共生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已修复工程良性运行,有效发挥防洪保安作用

已修复工程良性运行,有效发挥防洪保安作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上级主管单位满意度

≥85%

≥85%

服务群众满意

≥85%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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