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莆秀政办网传〔2022〕12号)要求,我局就2022年1月1日(不含2022年1月1日)前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以本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如下:
1.《莆田市秀屿区区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理》的通知(莆秀财行〔2018〕18号)等23件规范性文件拟保留继续有效(具体目录详见附件1)。
2.《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管理提高收入质量的通知》(莆秀财预[2018]37号)1件规范性文件拟废止宣告失效(具体目录详见附件3)。
附件:
1.《2022年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
2.《2022年前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修改)》
3.《2022年前规范性文件清理报送审核目录(拟废止失效)》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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