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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五次 会议第102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莆秀政函〔2025〕13号

来源:秀屿区政府办 时间:2025-03-12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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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市管理局:

方永武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深化基层治理的建议》(第1029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协办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居民对居住环境和服务品质的需求日益提升,小区物业管理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群众生活质量和社区和谐稳定。然而,当前部分小区仍存在物业服务标准不明确、业委会履职能力不足、物业与业主矛盾频发等问题,亟需通过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和技术赋能,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我区积极推动物业行业主管部门与各镇(村居)的协同配合,全力提升全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深化基层治理:

一、党建引领,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提高居民归属感

一是主管部门与属地镇、街联动协作,精准发力,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加大物业新兴领域党建攻坚力度,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以党建为引领,自觉接受镇、村党组织领导,着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物业行业发展环境。根据“党建引领、夯基惠民”工程建设要求,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块为主、综合协调”的原则,有效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和业主自治组织作用,落实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责任,共同推进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发挥小区党支部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的示范领导作用。目前已成立小区党支部12个,积极建设以社区、小区党支部为核心,业主委员会及物业企业自治的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小区党支部书记及业委会主任“一肩挑”,把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纳入网格党建范畴。

二是加大宣传动员力度。通过小区公告栏、业主群、公众号发布招募信息,介绍志愿者工作内容和意义,强化小区业主“主人翁”意识,发挥业主主体作用;明确小区志愿者职责,清晰划分如垃圾分类引导、安全巡逻、关爱老人等不同类型志愿者的职责。志愿者招募筛选,接受业主报名,对报名者进行基本情况了解和筛选;及时培训赋能:组织服务技巧、应急处理等培训,提升志愿者能力。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志愿者管理小组,负责日常事务安排和协调,让更多业主自发参与其中。

三是开展多元化活动。结对共建,力量下沉聚合力,将区直机关企事业党组织纳入“双报到”范围,丰富党员“双报到”实践形式。截止目前,我区已推动39个机关党组织与11个社区小区党支部开展“机关联小区、党建促治理”结对共建试点工作,累计开展活动145场次。区执法局主动发挥物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与物业的沟通协调,各物业配合做好各共建单位联办的党群活动,有效推动小区党建提质增效,进一步激发小区治理新活力,增进小区邻里间互动,活跃小区生活氛围。

二、数智赋能,健全组织体系,强化治理功能

一是物业小区数据全市管理系统有效融合,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政策支持引导,按照相关政策,统一标准和规范,涵盖数据格式、内容、更新频率等,确保数据准确、规范、可比,鼓励和规范物业小区数据接入“全市一张图”平台,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同时,建立统一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为物业小区数据对接提供便利,降低技术门槛;组织培训指导,为物业企业开展针对性培训,讲解平台接入流程、数据采集方法、系统操作等知识,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物业企业顺利融入。协调沟通机制,搭建物业企业、平台运营方、居民之间的沟通桥梁,及时协调解决数据采集、系统对接、隐私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和矛盾,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截止目前,全区37个物业小区共录入地下空间物业管理区域日常检查及应急物资储备检储备情况。

二是提高业主委员会组建率。加快业委会成立步伐,截止20252月,我区住宅小区中,已指导14个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目前公园湾1号等小区业主委员会正在积极筹备成立中。逐步对条件成熟、群众呼声较高的住宅小区组织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规范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流程,加强业委会委员的资格审查,落实公共收益收支使用情况及业主委员会换届调整前的资产清查,进一步做好业主委员会备案,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进“党建+社区”治理工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目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普通居民参与和支持物业管理服务,促进小区和谐自治程度不断提高。

三是提高物业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知晓率。根据我区物业小区服务情况,明确职责,强化物管工作合力。2023年新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后,我区在城区内各住宅小区,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小册子、LED滚动宣传及设点开展业务咨询等活动,在潜移默化中使广大业主充分认识到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增强业主的物业管理消费意识、业主管理意识、契约意识和法治意识;属地镇政府定期召开培训讲座、交流论坛,通过专家授课、行业沟通互动等环节活动,向相关人员灌输物业管理法律法规知识,树立良好的法律责任与义务意识,推动小区业主积极参与自治、业委会依法履职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的良性循环,使其明确自身职责、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小区稳定,发挥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协调作用,融洽物业服务机构与业主之间关系。落实“管理进小区、执法进小区”,创造和谐稳定的小区整体环境。

三、多措并举,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我区要求物业企业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引进专业、高素质的管理人才,保证这些专业的、高素质入才在物业管理企业中发挥最大的作用。同时,鼓励物业管理企业积极组织必要的技能和素质培训活动,聘请专业的或是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物业管理讲师开展培训讲座,加强物业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突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全面提升队伍的专业化水平。督促企业要对物业管理企业员工在提供服务和工作过程中的言谈举止、服务标准等方面进行的培训与考核,在提高员工专业性的同时注重培养员工的综合服务素质和水平。

二是推进居民议事协商机制建设。乡镇街道、村居积极指导小区物业和党支部在小区设立社区工作服务站或者小区便民服务场所,推动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帮助落实政府相关社会治理职能,提高居民生活便利性。

三是加强收支透明度。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区域内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公共部位经营收益情况、公共水电分摊情况、电梯维修保养检验费用等有关事项,并可以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接受业主监督。近年来,根据省、市、区纪委监委及省住建厅、市城管局关于持续深化物业公共收益“点题整治”的要求,我局牵头组织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属地镇对物业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公示等情况开展联合检查,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立即督促整改到位,通过检查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问题检索,督促问题落实整改,加强费用收支透明度,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同时区执法局将物业收费公开情况列入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检查,保证抽查核实力度不减。要求物业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及时解答业主关于费用的疑问。建立畅通的联络渠道,实行定期回访制度,不断改进物业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是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在日常对小区物业开展检查中,加强对物业保安服务的监督管理,对自招保安员要及时向属地派出所备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确保保安员持证上岗、规范着装等制度,确保保安员队伍的专业性和纪律性,并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对小区安保人员资质审核。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从业单位招用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具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形者,即为不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条件:1、未取得保安员证;2、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3.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4、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5、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五是强化物业安防建设。区公安分局积极与物业、业主委员会及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协作,指导物业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秩序。具体措施包括:积极协调物业、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管理中的治安难点和热点问题。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隐患进行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治安风险点。协助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治安纠纷和案件,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物业管理秩序。

六是加强违法犯罪查处力度。区公安分局加强与物业保安联合巡逻,对案件高发区域加强巡逻,提高见警率,震慑违法犯罪,对接到群众举报、物业举报的警情,及时出警并快速处置。对存在操纵、破坏小区选举、非公职人员受贿、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从严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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