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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25063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答复

秀城执〔2025〕函2号

来源:秀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 时间:2025-06-12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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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促进会秀屿支部:

贵单位提出《关于综合整治涉犬猫隐患的建议》(2025063号)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近年来,小区内涉犬猫问题(如不文明养宠、流浪动物扰民、环境卫生隐患等)已成为居民投诉焦点。您的提案建议切中要害,对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构建和谐社区环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强化养犬登记与防疫管理,构建规范化服务机制

一是配合落实宠物登记与信息管理。督促物业协同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督促业主完成宠物登记,建立村居(社区)宠物台账,动态更新养宠信息。在小区门禁、业主群等渠道公示登记要求,配合政府部门对未登记宠物进行劝导和上报。

二是加强养宠行为日常监督。将“文明养宠”纳入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公约,对遛狗不拴绳、粪便未清理、宠物噪音扰民等行为,通过监控取证、上门提醒、公示警告等方式进行约束,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深化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形成多元共治格局

一是多渠道进行宣传。建立"公安+城管+村居(社区)+物业"四级宣传体系,通过社区宣讲、短视频科普、宣传栏公示等方式,重点解读《动物防疫法》《养犬管理条例》等法规。

二是建立养犬信用档案。将犬只登记信息纳入村居(社区)管理平台,对弃养、多次违规等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与物业费优惠、社区服务等权益挂钩。

三、严格烈性犬管控,落实全链条安全监管

一是实行禁养犬种目录制。依据《重点管理区禁养犬种名录》,禁止在居民区饲养藏獒、狼犬等烈性犬,现有禁养犬只限期迁移。

二是推行"一绳一套一证"制度。要求携犬外出必须使用1.5米内牵引绳、佩戴防护嘴套并随身携带电子犬证,社区物业在出入口配备临时牵引设备供借用。

四、健全流浪动物收容体系,实现人道化治理

建立专业处置队伍。由公安、城管组建流浪动物捕捉分队,配备专用车辆及捕捉工具,对城区流浪动物实施"发现-收容-检疫-领养"闭环管理。

五、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违规行为惩戒

一是开通小时举报专线。设立物业小区养犬管理举报热线,实行“接诉即办”机制,30分钟内响应处置。

二是实施分级惩戒措施。对遛狗不牵绳、粪便不清理等行为首次警告并记录,二次违规予以罚款,三次纳入失信名单;犬只伤人案件一律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并追究饲养人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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