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全市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5大类食品,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等,共抽检528批次,其中合格520批次,不合格8批次,合格率为98.5%。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1 铅(以Pb计)
铅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蓄积且排除缓慢。长期食用铅超标的食物,对神经、造血、消化、肾脏、心血管和内分泌等多个系统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铅的最大限量值为0.2mg/kg。姜中铅(以Pb计)超标的原因,可能与生姜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铅元素有关。
2 镉(以Cd计)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姜中镉(以 Cd 计)的限量值为0.1mg/kg。姜中镉(以 Cd 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的镉元素。
3 吡唑醚菌酯
吡唑醚菌酯为杀菌剂,属于甲氧基氨基甲酸酯类,通过抑制菌株的呼吸作用,进而达到杀菌的效果,可防治香蕉等黑星病、叶斑病等。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吡唑醚菌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唑醚菌酯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唑醚菌酯在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荔枝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1mg/kg。芒果、荔枝中吡唑醚菌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民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4 噻虫胺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子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茄子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农民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5 多菌灵
多菌灵又名棉萎灵、苯并咪唑44号,是一种广谱性杀菌剂,对多种作物中因真菌引起的病害有防治效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多菌灵在荷兰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荷兰豆中多菌灵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户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4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
1.2025年莆田市秀屿区食品农产品和普通食品合格表
2.2025年莆田市秀屿区食品农产品和普通食品不合格表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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