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口函〔2025〕663号)文件要求,经机构自主申报,区卫健局对相关机构开展认定审核。现将审核通过拟认定为普惠托育机构名单向社会予以公示。
一、拟认定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名单
秀屿区第一实验幼儿园(托育部)
秀屿区机关幼儿园(托育部)
秀屿区笏石中心幼儿园(含分园)
秀屿区东峤中心幼儿园
秀屿区东庄中心幼儿园
秀屿区东庄芳店幼儿园
秀屿区埭头第一中心幼儿园
秀屿区埭头第二中心幼儿园
秀屿区平海第一中心幼儿园
秀屿区平海第二中心幼儿园
秀屿区南日中心幼儿园
秀屿区实验小学(含分园)
秀屿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第一小学
秀屿区阳光安琪儿托育有限公司
秀屿区星未来托儿所有限公司
莆田市贝贝乐托儿所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8日。
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区卫生健康部门反映情况,共同监督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的质量与发展。
公示电话:0594-6729986
莆田市秀屿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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