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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莆田市秀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秀屿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5-2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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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莆田市秀屿区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5月23日印发了《莆田市秀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应急〔2023〕15号),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厅,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推动我区工贸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根据《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应急〔2023〕59号)和《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莆秀安〔2023〕4号)要求,从即日起到2023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着力防范化解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安全风险隐患,突出冶金、机械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轻工重点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涉及高温熔融金属工艺的其他工贸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上述重点监管企业管理类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各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五项重点职责,全面排查与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三、范围期限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20日前)。

  (二)隐患排查治理阶段(2023年7月10日前)。

  (三)执法督导阶段(2023年11月10日前)。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31日前)。

  四、主要内容

  突出事故导向,将重点整治范围定为工贸行业冶金、机械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轻工重点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涉及高温熔融金属工艺的其他工贸企业,以及上述企业第一责任人履职5项重点整治事项、管理类3项重点整治事项、29项重大事故隐患;对重点整治范围内的工贸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其他工贸企业对照工贸企业第一责任人履职5项重点整治事项、《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部令第10号,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开展整治和“双随机”抽查。

  五、联系人及连续电话

  联系人:小张

  联系方式:0594-5852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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