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区重点项目建设,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重点项目顺利落户,发挥重点项目的带动引领作用,建设富美秀屿,我局结合学习“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和工作实际,运用登记职能服务重点项目企业工作制度。
该制度内容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对接机制、提供优质服务、允许容缺受理、推行特事特办、实行照后服务、建立考评机制等7项内容。该制度明确,对于重点项目企业办理业务,指定专人对接,加强业务指导,实行“首办负责”、“一次说清”、“预约服务”、“窗口无否决权”、“容缺受理”等服务模式,畅通网上办事渠道,推行邮寄送达服务,优化窗口服务,提高工作效能。
(一)精准施策、注重应用。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了《运用登记职能服务重点项目企业工作制度》,成立了以局领导、注册股及各级行政审批窗口注册官和注册官助理为成员的服务重点项目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服务重点项目企业的工作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提前介入、专人指导。积极与区政府对接联系,掌握需要注册登记的重点项目企业投资主体,指定专人对接,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沟通,全程跟踪协调,实行“首办负责”、“一次说清”“预约服务”“窗口无否决权”等服务模式,确保企业提供的注册登记材料能够一次性审核通过。
(三)容缺受理、特事特办。开设绿色通道,在申报材料要件齐全但其他条件和申报材料欠缺的情况下,允许企业自主承诺说明后先行容缺办理,实行马上就办、当场受理审核发照的全程登记服务。对于重点项目企业注册登记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实行局领导审批登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