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闭
热门搜索:
关闭

城市道路由哪个部门负责养护和维修?

来源:秀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时间:2023-09-22 09:33
放大字体 | 缩小字体 | 已收藏,点击取消收藏 点击收藏 点击收藏 | 打印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017年3月1日修正版) 第二十二条: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道路,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