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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实行网上户口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受理,迁出地公安机关审核迁出后,群众凭《福建省居民户口网上迁移业务受理单》《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到落户地派出所打印落户的《居民户口簿》等。无需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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