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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由迁移人本人或者单位集体户户口协管员提出申请,整户迁移可以由户主申请。投靠户口迁移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本人因故无法申报的,可以书面委托家庭户内成员或者直系亲属代为申报。委托他人申报的,应当同时提交双方《居民身份证》以及书面委托书。省内户口迁往省外,公民提交《准予迁入证明》、《居民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核发《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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