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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需如实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持以下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1、本省户籍人员需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2、原福建省户籍人员迁出的,需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3、省内在校大中专学生需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4、港澳台人员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出入境有效证件;5、在福建居住的外国人,需本人现持用的外国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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