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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连续燃烧的企业锅炉如何监测烟气?

来源:秀屿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4-06-22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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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根据《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第10.2条要求,若某排气筒的排放为间断性排放,排放时间小于1小时,应在排放时段内实行连续采样,或在排放时段内等间隔采集2~4个样品,并计平均值。目前,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测定方法有定电位电解法(HJ 57、HJ 693)、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 629、HJ 692)、便携式紫外吸收法(HJ 1131、HJ 1132)、便携式傅立叶变换红外光谱法(HJ 1240)等,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方法开展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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