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疫情从海上渔船输入,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发布海上渔船疫情防控“五个严禁、五个必须”。
五个严禁:
一、严禁搭载与本船无关的人员出海或回港;
二、严禁屏蔽、关闭、拆卸定位仪、AIS设备;
三、严禁海上接触本船外的任何人、船、物;
四、严禁从事海上非法渔获交易;
五、严禁无接种疫苗船员出海作业。
五个必须:
一、出海渔船必须按要求配备防疫物资和清洁消毒用品;
二、出海渔民必须严格执行“三报备”和体温检测;
三、回港渔民必须执行测温、验码、登记防控措施;
四、靠港渔获交易过程必须落实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不扎堆、不聚集;
五、海上出现体温异常等不适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村居委员会报告。
违反上述规定,将给予停航整顿或罚款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