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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满六周岁,因特殊情况(如:残疾、智力发育迟缓、营养不良导致体质虚弱等)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区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出具延缓入学证明。申请延缓入学需提供材料及流程: 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户口本、缓学申请表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缓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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