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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福建省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规定》要求,禁止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携带手机,包括电话手表进入课堂。考虑到学生确实存在放学需要与家长联系等携带手机入校的需求,《规定》明确,学生确有需要将手机带入学校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允许带入学校的,学生应当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管理。未经允许带手机入学校的,老师应当代为保管,并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共同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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