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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教育优待政策

来源: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时间:2023-09-22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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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前教育阶段和义务教育阶段

  (1)第一、二类人才,福建省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第五类人才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上人才子女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就学;

  (2)第三类人才(不含福建省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人才本人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管委会)范围内选择就学;

  (3)第四类人才在人才本人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管委会)范围内,在人才为子女选择学校的剩余学位中参与摇号入学,不足的参与就近统筹安排;

  (4)第五类人才在人才本人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管委会)范围内,在人才为子女选择的片区学校中优先就近统筹安排。

  申请流程:由监护人向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27号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出示人才卡,并填写相关表格,由莆田市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办理入学、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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