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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时点(2014年10月1日)后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中断缴费的补缴基数如何确定?怎么办理?

来源:秀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11-25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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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各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分别为各补缴年度的上一年度本人的月平均工资。

2.办理方式:

1)补缴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期间的,由单位持申报材料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窗口申请办理补缴手续,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推送税务部门进行补缴。

2)补缴2019年1月以后的,由单位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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