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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哪些活动,必须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来源:区水利局 时间:2023-09-21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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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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