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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移民后期扶持的标准和期限是什么?

来源:区水利局 时间:2023-09-21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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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06〕5号)文件均明确了:

扶持标准为: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扶持期限为: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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