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收入条件: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不超过3万元,且家庭总资产限值不超过9万元,申请人家庭属优抚对象的,其依法享受的相关国家优抚政策资金,在审核时不列入收入;
公共租赁住房收入条件:申请人为2人户以上(含)家庭的,家庭年总收入不超过18万元,且家庭总资产限值由不超过36万元;申请人为单身人士的,个人年收入不超过7万元,且个人总资产限值不超过14万元。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我区工作的省级以上(含)劳模、道模、英模、优抚对象及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受收入条件限制;
经济适用房收入条件:申请人家庭年总收入不超过16万元,且家庭总资产不超过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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