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微信
|
闽政通
|
注册
注册
|
登录
登录
你好,{{loginInfo.showname}}
注销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
最新文件
人事信息
财政资金
数据开放
统计信息
专题专栏
政策文件库
政策文件库
解读回应
政策解读
回应关切
网上办事
网上办事大厅
便民服务
主题领域
公众参与
智能问答
智能问答
12345平台
在线访谈
网上调查
意见征集
公众留言分析
概况信息
今天是:
搜索
搜索
关闭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关闭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众参与
>
互动交流知识库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住房公积金
“逐月冲还贷”和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能同时办理吗?
来源:住建局
时间:2023-10-09 16:14
|
|
|
|
可以。从2022年5月12日起,已签约逐月冲还贷的职工,在偿还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后,每间隔一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偿还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但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至少应保留一个月的缴存额。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评论
评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