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安监所、各园区服务中心:
现将《2023年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6个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2023年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4.2023年度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5.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工作方案
6.深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7.2023年度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整治提升方案
莆田市秀屿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8日
附件1
2023年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工作思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贯彻落实市两办《莆田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若干措施》及其重点工作落实方案,巩固深化拓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成效,坚持以“一防三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人员技能素质水平、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为着力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统筹推进,持续务实长治久安的基础,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系统化、精准化、数字化水平,坚决防范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事故发生,推动全年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坚决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一)强化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健全“消地协作”联合监管机制,持续推进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将试生产危化品建设项目涉及重大危险源纳入监管范畴,落实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指南,健全综合评价、通报约谈和奖励表彰机制,优化“三录入”(企业自查、市级交叉检查、部省抽查发现的隐患)。督促相关企业落实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体系,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升级管理工作,提升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水平。
(二)强化高危细分领域风险管控。一是落实应急部制定的过氧化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组织专家对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过氧化生产企业专家指导服务。二是组织摸排在危化品登记系统注册登记的化学原料药生产企业情况,实施清单化管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三)深化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管控。深入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专项整治方案,指导企业进行危险化学品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自评,推进滚动实施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排查整治。
(四)深化危化品储存经营风险管控。一是突出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风险防范,督促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认真开展年度对标自评,推动企业有效应用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四个系统”,提升安全风险智能预警、主动防控能力。适时组织对企业自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完成问题隐患闭环整改。二是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评估整治“回头看”,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依法查处非法储存、超范围经营危化品行为,持续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三是对全区6家危化品生产、带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开展危化品仓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梳理危化品仓库现状,建立覆盖危化品类别、存量、风险点等内容的工作台账,对重点类别危化品仓库开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五)强化烟花爆竹经营风险管控。一是固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批发企业全覆盖专项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常态化排查治理问题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针对清明、高温、汛期、台风、销售旺季等特殊时段,加强形势分析和安全风险研判,落实针对性安全管控措施。三是指导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依据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AQ 4131-2023)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登记建档,建立包保责任制。四是持续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形成合力,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五是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专家指导服务,简化企业安全标准化运行模式,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深化化工园区整治提升。一是持续开展“十有两禁”整治提升,通过在线抽查、现场指导等方式,加快推动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公共管廊等配套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园区智能化管控平台功能。督促指导在园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企业端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二是配合开展化工园区专家指导服务,复核“一园一策”整治提升完成情况。三是推动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在2024年底前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
(二)开展装置设备带“病”运行排查整治。一是吸取辽宁盘锦浩业化工公司“1·15”等事故教训,突出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物料装置设备管线,以打“卡子”等带“病”运行安全隐患为重点,制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标准要求,部署开展全面排查评估,建立台账清单,实施分类整治。对可能引起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隐患,立即处置、彻底消除;对反复出现异常经评估无法安全运行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装置设备,实施淘汰退出。二是严格监督检查,发现带“病”运行隐患未及时治理消除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隐患久拖不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未经属地监管部门复核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三是全面加强设备完整性管理,动态开展带“病”运行排查整治,建立危化品企业装置设备运行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三)推进安全生产专家服务。开展全区危化品生产、带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专家指导服务。配合省厅、市局对我区开展省级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推进我区省级危化品重点县“三个一”建设(培育一支本地化的专家队伍、打造一个化工实训基地、规上企业建设运行一个培训空间)。
三、提升素质技能水平
强化危化品安全培训基础工作。一是加快推进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自建、共建或委托具备条件的机构提供安全技能实训服务,指导督促规上企业建设运营安全培训空间。二是加强基础支撑,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细化部署对实训基地和培训空间建设运营的支持政策。三是完成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任务。动态掌握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学历和专业结构,督促企业对新进人员严格把关,对在岗人员对标评估,确保年底前达标率达到100%。
四、提升智能化信息化管控水平
(一)提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一是持续推广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应用和联网接入,依托省应急管理综合平台,强化线上线下融合监管,实施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双重预防机制+执法监管+信息化平台”全链条安全监管。二是组织开展深层次数据治理,确保数据应接尽接、数据准确、上下贯通、信息一致。三是按照“五项制度”要求,规范值班值守和安全风险研判,以液氨等有毒气体、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以及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等为重点,提高研判预警的精准性时效性。四是开展非重大危险源危化品生产企业监测预警系统拓展建设。依托市应急管理综合平台,重点接入甲乙类生产车间、甲乙类储存仓库、储罐区、装卸站台、中控室(值班室)等重点区域,重点区域内监控视频等数据原则上应接尽接。
(二)提升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一是按照“持续提升、优良运行”的原则,评估改进与迭代升级并举,选树典型,强化宣传和交流培训,持续推动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优良运行。二是紧盯重点,以突出重大危险源三个安全包保责任人履职考核为切入点,深化关键岗位应用。三是指导企业对标自评,重点解决三类突出问题,采取“线上巡查+线下抽查”等方式,组织核查,深化企业运行质效。四是督促建立并优化运维机制,加强技术支撑,通过数据提升、系统运维、功能拓展,深化系统支撑保障。五是针对非重大危险源危化品生产企业,基于省应急管理综合平台分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线上运行,并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执法等工作实现安全生产风险动态管控、隐患建档清零。
(三)强化危化品经营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一是强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指导企业对照指南要求规范功能模块,提高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安全管理数字化水平。二是深化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结合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气储存基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开展大型油地重要功能模块信息接入工作。三是全面上线运行危化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组织录入危化品经营企业许可信息,及时掌握许可类型、许可范围、有效期限、仓储情况等基础信息。
(四)推广危化品登记、油气管道和烟花爆竹信息系统应用。一是深化登记系统应用工作,开展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登记信息全覆盖核查检查,抽查化学品鉴定分类情况。督促危化品生产、进口企业更新核准“一书一签”,推行“一企一品一码”管理,推动企业在危化品内外包装上印刷或粘贴安全信息码,强化安全风险辨识。二是提升油气长输管道智能化信息化管控水平,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模块应用,实施线上巡查抽查,确保外部隐患和本体隐患动态清零。三是强化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系统应用,督促企业落实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全面掌握烟花爆竹经营动态。
五、强化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一)落实法规标准。推动贯彻落实新出台的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等重要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落实应急部制定的2023年度危化品企业安全执法重点事项清单等规范性文件。
(二)强化技术支撑。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年度危化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为精准分析管控安全风险提供决策参考依据。强化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二是落实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标准,推进以化工过程安全要素管理为基础的危化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识别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
(三)健全危化品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一是充分发挥区安办和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深刻吸取国内外典型事故教训,推动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全流程各环节安全风险管控。二是宣贯应急部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持续提升危化品目录管理规范性、精准性、时效性。三是深入总结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提升危化品安全综合监管水平。
附件2
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
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2023年全区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深刻吸取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等事故教训,开展我区危化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遏制危化品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对象
全区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危险化学品带储存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危化品企业”)。
二、工作目标
以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为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每一处带“病”运行部位建立台账,逐一评估其运行安全现状,制定整治措施并实施限期分类整治,实现隐患动态清零;推动提高装置设备设计建设标准,加强设备完整性管理,动态开展带“病”运行排查整治,建立危化品企业装置设备运行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涉及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中,存在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
(一)设备、管线(弯头、法兰、变径等)发生泄漏,未采取有效措施仍然继续运行。
(二)管线采取打“卡子”等临时性防泄漏措施。
(三)管线壁厚腐蚀减薄,已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线介质中腐蚀性物质含量超出正常范围未加强防腐蚀检测,仍然继续使用。
(四)机泵或管道异常震动,未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仍然继续使用。
(五)承压特种设备及管道超过法定检验期限仍然继续使用。
(六)设备、阀门、管线未按照设计选型和选用材质,且未履行变更手续仍然维持运行。
(七)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阻火器等)未正常投用或出现故障。
(八)关键工艺联锁未履行变更手续摘除,不及时恢复。
(九)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未投用或处于非正常状态,长时间报警未处置。
(十)对于反复出现异常的设备设施,经评估需要淘汰的仍然继续使用。
四、工作安排
(一)开展自查自纠。2023年3月25日前,有关企业完成自查和评估,形成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台账,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限期实施分类整治。经评估,对可能引起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隐患,立即处置、彻底消除;对重点环节部位隐患,强化防控措施并及时整改;对反复出现异常经评估无法安全运行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装置设备,实施淘汰退出。各有关园区服务中心于3月28日前报送本辖区企业自查评估情况。
(二)强化监督检查。2023年4月底前,区应急局将会同市局及专家,对照企业自查自纠台账,对辖区内企业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带“病”运行隐患未及时治理消除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隐患久拖不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注重总结提升。2023年6月底前,各有关园区服务中心和企业要总结专项整治成效,推动提高装置设备设计建设标准,全面加强设备完整性管理,有机结合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双重预防机制运行等工作,动态开展带“病”运行排查整治,建立危化品企业装置设备运行安全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根据市应急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我局将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评估,建立台账清单,实施分类整治。各有关园区服务中心要组织本辖区企业自查评估,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二)强化跟踪督办。要全面掌握本辖区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台账,对分类整治情况进行指导、跟踪和督办,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盯到底,确保整改措施落实。指导督促有关企业及时将工作情况录入危化品登记系统。
(三)严格执法检查。要将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落实情况,纳入对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结合实际公开曝光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停产停业整顿的,要严格安全标准,未经作出安全行政处罚的应急管理部门复核,不得擅自复产。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专项整治情况,梳理凝炼经验做法,将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作为危化品安全风险治理的重点工作,持续开展安全诊断和分类整治,落实常态化排查管控措施,推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构建长效机制。
附件3
2023年度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落实2023年全区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巩固深化2022年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成效,有效防控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推动化工园区逐步实现集中布局、集群发展、降低安全风险等级,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
二、工作目标
坚持“十有两禁”整治提升工作主线,以专家指导服务和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为抓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完善园区智能化管控平台功能,加快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公共管廊等配套设施建设,持续强化专业安全监管能力,推动化工园区2024年底前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以下简称“D级”)。
三、主要内容
(一)全面整治提升。通过在线抽查、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回头看”,认真整改问题隐患,推动化工园区落实“一园一策”方案。一是持续完善园区智能化管控平台功能,督促指导在园重大危险源企业以特殊作业管理、智能巡检、人员定位、双重预防机制等应用场景建设为重点,开展企业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二是稳步推进“十有两禁”其他建设任务,推动化工园区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专业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按照“一园一策”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推动公共管廊、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实训基地建设,确保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十有两禁”整治提升各项任务。
(二)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2023年10月底前,配合应急部完成化工园区专家指导服务,加大对化工园区指导帮扶,全面复核“一园一策”整治提升完成情况,坚持问题交办,压实责任,闭环整改。
(三)推动化工园区升级。指导推动化工持续加大投入、完善机制、重点突破,深入对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确保2024年底前达到D级。
(四)落实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接应急部修订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要求,结合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等,落实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四、工作要求
建立市级负总责、区级跟踪、化工园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化工园区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整治提升年度计划,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要坚持月调度工作机制,通过危化品登记系统化工园区模块功能,加强对“十有两禁”整治提升、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等任务的督导调度和跟踪服务。要在监管方式上创新突破,完善准入制度,强化技术支撑,不断提升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4
2023年度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落实2023年全区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巩固2022年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成效,有效防控高危细分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危化品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以提升高危细分领域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核心,坚持重点治理、因企施策,深化组合治理措施,完成过氧化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治理。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过氧化企业安全风险专项治理
一是企业自查。督促企业按照应急部制定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开展自查,形成“两个清单”(2023年5月底前完成)。二是市县核查。区应急局会同市局与专家对企业自评情况开展复核,督促企业完善“两个清单”,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并对有关企业实施分类整治,做好省应急厅专项督查准备。(2023年7月底前完成)
(二)完善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1.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督促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对照过氧化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全员参加的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将企业自查自改情况作为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的必查项。
2.强化专项整治技术交流。指导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相关行业协会加强技术交流,通过参加专项整治安全风险管控现场会,线上线下交流研讨等形式,观摩学习先进企业经验做法,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工作要求
区应急局加强与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的工作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石门澳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要督促企业建立主要负责人组织、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企业自查、隐患整改、风险管控措施等工作要求,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专项治理中责令停产后申请复产的企业,由区级应急部门组织复产验收,市级应急部门复核,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得复产。对各级督导核查阶段发现的隐患整改不落实、举一反三自查不到位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区应急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工作督办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隐患问题整改情况通过危化品登记系统报送至市局。
附件5
2023年度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
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工作方案
为落实2023年全区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持续提升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持续提升、运行优良”的原则,围绕“四个深化”,以企业重大危险源三级包保责任人履职应用为突破口,深化关键岗位应用;通过企业自评、市区核查、部级督导,深化企业运行质效;通过系统运维、数据提升、功能拓展,深化系统支撑保障;通过制度完善、宣传交流,深化长效运行机制,持续推动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实现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运行优良。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关键岗位应用。突出三类包保责任人应用,各企业根据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规定及管理要求,细化完善三类安全包保责任人隐患排查任务清单,使用移动终端开展隐患排查,通过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自动记录履职情况,有效落实安全包保责任(2023年5月底前完成)。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包保责任人应用履职。(持续开展)
(二)深化企业运行质效
1.企业自评自纠。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运行成效评估标准》开展自评,形成问题清单,及时纠偏,优先解决未使用移动端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排查与日常巡检“两张皮”、隐患排查任务未覆盖所有岗位、系统功能不完善等突出问题。(2023年5月底前完成)
2.开展抽查核查。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管理指南》,每周开展线上巡查,定期开展线下抽查,确保全年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市、区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情况全覆盖线下核查,突出关键岗位履职考核,重点聚焦未达到优良运行的企业,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企业提升运行质效;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常态化核查。(持续开展)
(三)深化系统支撑保障
1.区应急局加强与市局沟通交流,明确专人负责对接系统运维工作,指导相关企业。(2023年3月底前完成)
2.区应急局督促企业及技术支撑单位开展数字化系统优化和数据治理,评估数据运算、传输总量,统筹配足服务器、网络宽带等资源,不断优化系统运行环境。(2023年6月底前完成)
3.区应急局加强数据关联应用,实现各级监管部门数据共享,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做好与人员定位等功能融合的拓展应用。(持续开展)
(四)深化长效运行机制
1.要督促企业构建逐级响应的提醒预警机制,对隐患排查任务未完成、隐患超期未整改等问题及时提醒预警,并自动生成记录;要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明确考核奖惩的标准、频次、方式方法等,严格兑现。(2023年5月底前完成)
2.要建立与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数据相配套的预警响应制度,对建设不达标、建而不用、运行效果差的企业加强通报执法。(2023年6月底前完成)
3.要加强日常管理和应用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对存在停产或核销重大危险源等情况的,要及时报送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并在危化品登记系统销号。(持续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的重要性,坚持“提高安全管理质效、不给企业管理增加负担、不给现场员工加重任务”的原则,落实企业“一把手工程”,将其作为日常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确保生产平稳、降低管理成本、落实全员责任的重要手段,提高日常监管执法科学性和精准性,确保有效运行。
(二)优化监管模式。要完善优化监管模式,督促企业通过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隐患,通过系统自动生成隐患排查的闭环整改信息。
(三)突出央企引领。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要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应用效果,在满足属地监管要求前提下,探索先进工作模式,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强化调度通报。应急部将每月调度通报各地及有关央企运行情况,定期开展视频会商,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现场督导,确保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取得实效。
附件6
深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落实2023年全区危化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巩固危化品安全三年专项整治和风险集中治理成果,深化油气储存企业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重大安全风险,深化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风险评估整治,提升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应用水平,推动企业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化学品储罐集中区整治“回头看”,推动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机制,持续开展“打非治违”。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风险防控。
1.强化“四个系统”应用。推动企业完善系统应用规章制度和预警响应机制,确保气体检测、紧急切断、视频监控、雷电预警“四个系统”精准敏捷,提升安全风险智能预警、主动防控能力。(2023年6月底前完成)
2.应用完善智能管控平台。组织开展企业端智能化管控平台专项督导,指导企业对照指南要求规范功能模块,丰富场景并全面应用,发现问题及时优化完善,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2023年6月底前完成)
3.推动风险监测预警功能应用。推动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油气储存企业功能模块应用,结合企业端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应用情况,开展重要功能模块信息接入工作。(2023年6月底前完成)
(二)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评估长效机制。
1.建立每年对标自评机制。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对照《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每年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开展自评,编制自评报告,评定安全风险等级,问题隐患清单录入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持续开展)
2.建立专家深度评估机制。区应急局配合市局及专家每3年对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一次深度评估,编制深度评估报告,核定安全风险等级,问题隐患清单录入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持续开展)
(三)深化化学品储罐集中区整治。
1.开展整治“回头看”。要对照《关于开展化学品储罐区安全风险评估整治工作的通知》(应急厅〔2021〕209号)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化学品储罐区评估整治“回头看”,按照企业清单逐一核查储存介质情况和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2023年5月底前完成)
2.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要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机制,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查处非法储存、超范围经营危化品行为,重点打击查处以普通化学品名义擅自经营原油、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等行为。(持续开展)
三、保障措施
临港工业园区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明确责任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有力的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及时发现并上报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区应急局将根据问题情况上报至市应急局,适时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会商研判,研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7
2023年度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安全整治提升方案
为落实国务院督导组来莆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提升全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创标杆”活动成果,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向“通俗易懂、简单实用”方向发展,结合专家指导服务,指导全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抓好安全制度、日常巡检、隐患排查、教育培训、人员管理、流向登记、应急演练等基础工作,简化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模式,实现日常经营表格化管理,规范化运行。
二、工作内容
(一)企业自查自改。对照国务院来莆督导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并结合我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实际制定《安全整治提升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有关安监所督促企业对照《手册》中的安全检查表,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做好闭环。(4月5日前完成)
(二)开展指导服务。
1.区应急局组织专家对照《手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开展风险辨识,修订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企业量身定制一系列易学好用的排查表、登记表等,简化安标化运行模式。对专家指导服务过程中提出的问题隐患,企业要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保障资金投入,及时完成整改闭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卡片,确保仓库管理、烟花爆竹搬运、装卸、运输等重点岗位安全风险清、岗位职责明、应对措施有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学,组织全员教育培训,确保企业日常安全管理表格化记录、规范化运行模式入脑入心。(6月底前完成)
2.企业对照《手册》开展日常巡检、排查、登记、培训等工作。企业要结合实际开展表格化记录、规范化运行模式效果评估,及时记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完善安全制度和表格内容,使其更贴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更加简单好用,更具实际操作性。要建立企业-专家-区监管部门三级实时联动机制,确保对标运行取得实效。(8月底前完成)
有关安监所在8月31日前,对辖区内批发企业至少开展1次现场业务指导。
(三)总结评估验收。
2023年9月1日起,企业要严格对照完善后的《手册》规范化运行。区应急局将结合2023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检查工作安排,组织专家对企业开展安全整治提升情况评估验收。(12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安监所、各企业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安排专人对接,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保障。要转变思想观念,把帮企业查隐患转变为教企业规范管理,提高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能力水平。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保障工作开展的人员配备和资金投入。各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各有关安监所要将整治提升内容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区应急局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企业表格化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指导,重点关注企业运行质量,日常管理是否真实开展,如实记录。对提升工作开展积极、运行效果良好的企业,适当减少检查频率频次,对提升工作开展不积极、流于形式、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监管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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