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重点企业:
为深入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李克强总理、省委省政府领导、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7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近期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这个主线,进一步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莆市安〔2019〕8号)和《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莆秀安〔2019〕2号),强化措施,压实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做到“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活动期间不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我区进一步深化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我省《实施细则》及我市《实施办法》要求,强化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着力防范化解重点行业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严格严肃执法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措施、最严肃的问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以保安全、保稳定的实际成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工作任务
(一)第一阶段:以自查自纠为主线(即日起至9月7日)
各级安委会要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从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制度措施、专项治理等方面深挖细究,深入开展政府层面自查自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思想上松懈、责任和压力层层衰减、执法问责不够有力等问题。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分级分行业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签订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督促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抓住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查找企业工艺系统、安全设施设备、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安全责任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行立改。要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外包工程,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安全责任落空现象。9月9日前,企业要将承诺书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各级安办。
各央企、省属、市属企业在秀屿分公司及区属企业要组织各所属公司深化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二)第二阶段:以检查执法为主线(9月8日至9月15日)
各级安办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履行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本级政府有关单位和下级政府严格落实责任,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专家指导服务团”和“安全执法服务团”,针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对本行业领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全过程进行抽查和调研指导。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安委会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2018年以来各级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组织“回头看”,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要立即严肃执法,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区级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
各央企、省属、市属企业在秀屿分公司及区属企业要组织专家深入所属公司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各公司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开展指导帮助。
(三)第三阶段,以督促指导为主线(9月16日至10月上旬)。
各级安委会要对本级政府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进行抽查。各级政府要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开展全覆盖的调研指导。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排查出的企业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严格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9月下旬至10月上旬,要全员发动,进一步绷紧神经,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检查,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并持续抓好重要领域、重要目标、重要单位安全防范和风险管控工作,全力以赴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安全稳定环境。10月上旬至10月底,要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我区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安委会要亲自安排部署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各级安办要具体组织、协调,区级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项行动。各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亲自督促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行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各镇、园区在8月上旬起至10月上旬期间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请安办将加大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较大事故扣分的分值。
(二)严格执法,强化督查问责。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隐患通报制度,强化整改落实,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走过场、整改治理不力的,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执法,并及时予以公开曝光,对依照规定属于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依照规定属于存在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行为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不长牙”的问题,倒逼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在8月至10月期间,区安办将对连续发生同类型事故、产生较大社会影响事故、发生较大事故的镇、园区和区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走过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并纳入市效能办“负面清单”;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走过场、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地方党政领导和单位负责人,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从严追责问责。
(三)注重宣传,强化信息报送。要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成效。要加强情况信息报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通报典型违法案件和工作情况,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列入本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在9、10月12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报送区安办,并在11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区安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期间,需要区安办协调解决的请及时书面报告。传真:5862199,电话:5863213,邮箱:ptxysafety@163.com
附件:1.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自查自改承诺书
2.各镇、园区及区直部门采取“五个一批”、“四个一律”等执法处罚措施企业名单
3.各镇、园区及区直部门约谈、通报名单
4.区直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表
5.各镇、园区及区直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表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9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