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112-0500-2022-00117
  • 发文机关: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2-08-12
  • 发文字号: 莆秀财建〔2022〕49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2-08-12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莆秀财建〔2022〕49号
时间:2022-08-12 17:00
 各镇财政所、村建站: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建指〔2022〕4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各镇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25万元(具体补助对象、金额详见附件1),收入列“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政府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各镇列入年度改造任务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含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的危房改造,每户补助1.76 万元。

二、各镇要迅速部署推进,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年度改造任务当年开工、当年竣工验收,完善一户一档资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将补助资金竣工验收后30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确保12月底前下达各镇的补助资金拨付到户率达100%。

三、各镇要按照《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42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7〕76号)等要求,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各镇要按照闽建村〔2021〕8号文要求,对辖区内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住房开展常态化安全动态监测,对符合条件对象的危房,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落实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及时采取适宜的住房保障方式,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新增危房问题,实现危房动态清零。

五、请各镇按照附件2要求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原莆秀财建〔2022〕1号目标取消,以此次下达的绩效目标为准。

六、请将2022年度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到“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合”和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

七、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已列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请各镇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做好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监控等各项工作。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2日




附件1

2022年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栋)

补助资金合计

提前下达资金

本次下达

备注

笏石镇

1

1.76

1.71

0.05

 

东峤镇

1

1.76

1.71

0.05

 

埭头镇

1

1.76

1.71

0.05

 

平海镇

1

1.76

1.71

0.05

 

月塘镇

1

1.76

1.71

0.05

 

合计

5

8.8

8.55

0.25

 

 






附件2


                 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表

省主管部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市县区财政部门

有关市、县(区)财政局

市县区主管部门

有关市、县(区)住建局

资金情况

下达资金总额

8.8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笏石1.76万元、东峤1.76万元、埭头1.76万元、平海1.76万元、月塘1.76万元

地方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支持我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保障基本住房安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户数

≥年底计划任务数

质量指标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率

100%

农房设计

有基本设计或采用标准图集

时效指标

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开工率

100%

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竣工率

≥80%

成本指标

制定和实施分类分级补助标准

全面落实

科学选择改造方式减轻农户负担

因地制宜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后房屋抗震能力

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

完善农房功能

因地制宜

农村房屋新型建造技术推广应用

根据实际推广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农村危房改造后房屋后续使用年限

拆除重建的≥30年

维修加固的≥15年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危房改造户满意度

≥9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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