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112-0500-2023-00120
  • 发文机关: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3-08-09
  • 发文字号: 莆秀财教〔2023〕43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08-09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莆秀财教〔2023〕43号
时间:2023-08-09 15:00
 南日镇财政所、综合文化站

按照《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莆财教指202397)、《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确定2023年度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公共服务项目名单的通知》(闽文旅公共202311文件精神,现下达2023年省级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 20 万元,用于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浮叶村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款列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科目。

请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到莆田市秀屿区南日镇浮叶村,并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跟踪问效,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督促浮叶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并在项目完工后,按照相关标准,及时做好项目验收,确保项目落地见效。

 

附件: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 8 9

 

 

 

 

 


附件

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福建省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

莆田市秀屿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补助

区域

南日镇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20

财政拨款

20

其他资金

0

总体

目标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的决策部署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文旅经济的工作要求,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积极推动《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政策文件实施,通过支持推进文旅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文化旅游设施,提升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实现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

绩效目标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和考核办法

区域目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省级财政资金补助情况

指标解释:反映省级财政资金补助县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情况。

考核办法:统计法。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共文化新型空间

指标解释:反映《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受补助建设的公共文化新型空个数。

考核办法:统计法。

1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街头文化艺术项目

指标解释:反映《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受补助建设的街头文化艺术项目个数。

考核办法:统计法。

1

绩效目标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旅游服务中心(点)

指标解释:反映《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受补助建设的旅游服务中心(点)个数。

考核办法:统计法。

1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完成率

指标解释:补助项目,在当年底前按照建设要求,项目完成进度。考核方法:

完成度=已完成内容/年度工作内容*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财政资金服务对象满意度

指标解释:反映对奖励补助政策的满意情况。

考核办法:通过电话、问卷、回访等方式调查获取受奖励补助的旅行社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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