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112-0500-2023-00167
  • 发文机关: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3-11-13
  • 发文字号: 莆秀财教〔2023〕53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3-11-13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
莆秀财教〔2023〕53号
时间:2023-11-13 09:18
 教育局本级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333号)《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关于批复秀屿区2023年区本级支出预算的函》(莆秀财预20231号)文件精神以及区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安排方案下达202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79.0812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50万元,区级补助资金29.08125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请专款专用

 

 

附件:秀屿区2023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情况一览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20231113


附件

秀屿区2023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情况一览表

学校

合计

 

 

受资助情况

其中:补助金额

小计

小学贫困生补助(寄宿生每生每学期5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250元)

初中贫困生补助(寄宿生每生每学期625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312.5元)

人数

金额

省级补助资金(闽财教指〔2023〕33号)

区配套

资金

寄宿生

非寄宿生

寄宿生

非寄宿生

寄宿生

非寄宿生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合计

2297

790812.5

500000

290812.5

499

311875

1798

478937.5

0

0

1327

331750

499

311875

471

147187.5

教育局本级

2297

790812.5

500000

290812.5

499

311875

1798

478937.5

0

0

1327

331750

499

311875

471

147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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