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112-0500-2024-00031
  • 发文机关: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03-04
  • 发文字号: 莆秀财农〔2024〕5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3-04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资金的通知
莆秀财农〔2024〕5号
时间:2024-03-04 09:47
 南日镇财政所、乡村振兴办: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办公室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市厅级领导挂钩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委办〔2021〕23号)文件精神、莆田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浮叶村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纪要》(〔2024〕1号)、《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4〕12号)和《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秀屿区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秀振兴组〔2019〕3号)文件,经研究,决定下达 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资金5万元(南日镇浮叶村),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科目报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对经挂钩领导同意实施的示范片区内重点村项目补助资金,各镇村要加快实施并在年内能实现支出。各镇要严格把关项目实施可行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相关用地政策。镇村要加快项目实施并及时申请资金,并在2024年内全部支出到位。

二、加强资金监管。各镇要按照《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秀财农〔2022〕3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1、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2024年秀屿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资金分配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202434


 

附件 1

2024年秀屿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补助区域

南日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5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5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积极探索片区乡村振兴的机制、路径、方法,整体部署、协调推进,大力培育各具特色、不同类型样板,推动片区“串点连线成片”

 

 

 

 

绩效 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相关镇

目标值(个)

产出 指标

数量   指标

扶持示范片区 建设

反映扶持示范片 区内重点村数量

南日镇

1

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反映乡村振兴示

范片区补助资金

使用规范性

 

南日镇

 

满意 度指 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乡村振兴示范片

区内重点村村民

对项目实施的满

意度

反映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项目满意度

 

 

≧80%


附件 2

 2024年秀屿区乡村振兴示范片区补助    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镇别

村别

项目名称

金额

南日镇

浮叶村

路灯电线改造项目

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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