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112-0500-2024-00066
  • 发文机关: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06-06
  • 发文字号: 莆秀财教〔2024〕41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提高标准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6-06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提高标准补助资金的通知
莆秀财教〔2024〕41号
时间:2024-06-06 10:05
  教育局本级

根据财政、教育《关于下达2024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财教〔202464号)《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关于批复秀屿区2024年区本级支出预算的函》(莆秀财预〔20241号)文件精神以及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提高标准补助资金的安排方案》,下达202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提高标准补助资金18.55万元,其中:区级补助资金18.55万元,详见附件

 

附件:秀屿区2024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提高标准补助情况一览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202466


附件

秀屿区2024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提高标准补助情况一览表

 

合计

受资助情况

小计

小学贫困生补助(寄宿生

每生每学期提高125元,

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提高

62.5元)

初中贫困生补助(寄宿生每生每学期提高125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提高62.5元)

人数

区配套资金额

寄宿生

非寄宿生

寄宿生

非寄宿生

寄宿生

非寄宿生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合计

2448

185500

520

65000

1928

120500

0

0

1402

87625

520

65000

526

32875

教育局本级

2448

185500

520

65000

1928

120500

0

0

1402

87625

520

65000

526

32875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