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5112-0500-2024-00090
- 发文机关: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09-04
- 发文字号: 莆秀财农〔2024〕20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莆田市秀屿区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09-04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莆田市秀屿区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莆秀财农〔2024〕20号
时间:2024-09-04 16:39
埭头、东峤、东庄镇财政所、水利站: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水利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闽财农指〔2024〕5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4年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85万元,用于水利工程水毁修复,支出列“2130314-防汛”科目。请尽快组织项目实施,并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水利部印发的《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要求,切实管好用好中央水利救灾资金,严禁挤占挪
用救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加强项目监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安排表
2:第三批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水利局
2024年9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305020001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