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112-0500-2024-00145
  • 发文机关: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4-12-27
  • 发文字号: 莆秀财农〔2024〕34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机关+农村”结对共建区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4-12-27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机关+农村”结对共建区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莆秀财农〔2024〕34号
时间:2024-12-27 17:18

各镇财政所、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委发202111号、《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 中共莆田市委农办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选派第七批驻村第一书记和开展“机关+农村”党组织结对共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委组通〔202413号)、《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的通知》(莆财农202493号文件精神各相关镇资金申请报告经研究,决定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370万元(附件1),款列“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报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扶持重点

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关+农村”结对共建村建设。按照“机关+农村”党组织结对共建的要求,紧盯结对共建任务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集中优势资源力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支持脱贫村、老少边岛村乡村振兴建设。按照中央、省、市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有关要求,突出扶持脱贫村、老少边岛村乡村产业振兴项目,坚持规划长远,着力增强乡村“造血”功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做到乡村发展项目有实力,服务群众有能力。

二、抓好工作落实

本次资金重点用于“机关+农村”结对共建村建设、脱贫村、老少边岛村乡村振兴建设等方面,助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对项目完成实施但有结余的补助资金,可上报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申请收回,区级将统筹调整用于符合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范围的项目。

三、强化资金监管

要按照《莆田市财政局 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莆财农〔2021〕106号)文件要求,精准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加强资金拨付、跟踪、监督、检查和管理,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农业部门;对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项目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要执行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公开到哪”的要求,逐级做好公告公示工作,区级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公告公示信息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要加强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安排。要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时将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1.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

分配表

2.2024年“机关+农村”市级补助资金安排表

3.脱贫村、老少边岛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表

4.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7日


1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2024年“机关+农村”市级补助

脱贫村、老少边岛乡村

建设项目资金

合计

笏石镇

10

0

10

东庄镇

10

0

10

东峤镇

40

40

80

埭头镇

40

40

80

平海镇

70

60

130

南日镇

40

0

40

月塘镇

0

20

20

 

210

160

370

 

 

 

 

 

 

 

 

 

 

 

2

 

2024年“机关+农村”市级补助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结对共建村

本次下达

笏石镇(1)

苏塘村

10

东庄镇(1)

东庄村

10

东峤镇(4)

霞东村

10

赤岐村

10

霞西村

10

中南村

10

埭头镇(4)

石城村

10

黄岐村

10

鹅头村

10

汀港村

10

平海镇(7)

江堤村

10

赤坡村

10

上林村

10

西柯村

10

石井村

10

高苍村

10

平海社区

10

南日镇(4)

鳌屿村

10

港南村

10

石盘村

10

浮叶村

10

合计

21

210


附件3

脱贫村、老少边岛建设项目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元

县区

序号

项目

单位

行政村类别

脱贫户

情况

项目概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

已完成投资

申请补助资金

本次补助资金

脱贫户数

脱贫人数

秀屿区

1

东峤镇

珠江村

老区村

4

13

珠江村入口处至红色文化广场300米步行道基础建设,其中100米长高3米水沟护砌,300米排水沟护砌。

25

5

20

20

2

东峤镇

前沁村

老区村

3

6

位置坐落在前沁农场乌桥头至珠江河前沁段,河道长约2150米,宽约12米,河道堆积杂草淤泥,拟对其进行清淤。

25

0

20

20

3

埭头镇

后温村

老区村

0

0

后温种植、养殖片区大屿至盛磊道路硬化项目。

30

0

20

20

4

埭头镇

武盛村

老区村

0

0

武盛村农机合作社,需要抛荒机、平整机、插秧机等农耕机械。

22

0

20

20

5

平海镇

卓东村

边远村

4

4

该项目为卓东村后塘沃口至虎江边公路硬化,该路段长约600米,宽度为6米。

30

0

20

20

6

平海镇

高苍村

老区村

16

51

1.用于高苍村全村产业全体规划,谋划产业发展,提升产业水平,提高全村经济发展水平;2.提升全村视频监控覆盖面,保障全村安定稳定。

32

12

20

20

7

平海镇

岐下村

边远村

3

6

岐下村后黄路口至岐下超市两边,胡金洪房屋路口至胡春开房屋路口路灯建设照明路灯41盏。

38

18

20

20

8

月塘镇

砺山村

老区村

0

0

砺山村村部旧办公楼改造成农产品线上直播平台,面积200平米。

30

10

20

20

合计(8个)

30

80

 

232

45

160

160

 

 

 

 

 

 

 

附件4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
情况
(万元)

资金来源
 资金性质

合计

市级预算安排

补助区域

资金总额

370

370

 其中:财政拨款

370

370

 

其他资金

 

 

 

项目实施期目标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扶持“机关+农村”结对共建脱贫村、老少边岛村等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着力增强乡村“造血”功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可持续健康发展。

绩效目标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内涵解释
(或计算公式)

计量  单位

指标目标值

笏石

东庄

东峤

埭头

平海

南日

月塘

成本指标

经济  

成本

政策补助补贴标准标准

反映脱贫村、老少边岛项目标准补助控制情况

万元/个

0

0

≤20

≤20

≤20

0

≤20

产出指标

数量

指标

脱贫村、老少边岛村数量

 反映脱贫村、老少边岛村建设数量

0

0

2

2

3

0

1

“机关+农村”结对共建村(社区)数量

反映结对共建村(社区)数量

1

1

4

4

7

4

0

质量  

指标

项目开工率

反映项目开工情况

%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时效  

目标

项目完成率

反映项目完工情况

%

80

80

80

80

80

80

8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目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反映专项补助资金使用规范性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补助村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

%

90

90

90

90

90

90

9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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