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112-0500-2025-00042
  • 发文机关: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5-07
  • 发文字号: 莆秀财教〔2025〕20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25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5-07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关于下达2025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莆秀财教〔2025〕20号
时间:2025-05-07 14:47
 教育局本级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43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5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闽财教指〔202487号)文件精神,以及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资金的安排方案》,下达202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96.14375万元,其中:中央直达补助资金87.9687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8.175万元,款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详见附件

 

附件:秀屿区2025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情况一览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

202557


附件

秀屿区2025年春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情况一览表

学 校

合计

 

 

受资助情况

 

小计

小学贫困生补助(寄宿生每生每学期625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312.5元)

初中贫困生补助(寄宿生每生每学期75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375元)

人数

金额

中央补助资金(闽财教指〔2024〕87号)

省级补助资金(闽财教指〔2024〕30号)

寄宿生

非寄宿生

寄宿生

非寄宿生

寄宿生

非寄宿生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人数

金额

合计

2312

961437.5

879687.5

81750

462

346500

1850

614937.5

0

0

1261

394062.5

462

346500

589

220875

教育局本级

2312

961437.5

879687.5

81750

462

346500

1850

614937.5

0

0

1261

394062.5

462

346500

589

22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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