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03 08: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秀政办〔2018〕54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以及《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莆秀政办网传〔2018〕41号)文件要求,编制2018年度秀屿区财政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年度报告在秀屿区政府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ptxy.gov.cn/zfxxgkzl/bmzfxxgk/xyqczj_27261/,联系电话:5851032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秀政办〔2018〕54号)要求,在区政府办公室的指导下,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打折扣落实政务公开要求。

  (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局结合财政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及时予以公开,主要公开内容有:政策法规及解读类文件、资金运转分配文件、资金运转有关预决算、债务管理、部门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等方面,让资金和权力运转在阳光下,切实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二)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赶超目标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推进财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根据《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秀政办[2018]54号)文件要求各股室明确分工,做到及时依规公开。三是加强区政府网站管理,2018年对政务公开目录重新分类为:政策法规、资金分配、机构职能、其他应公开四块内容,并联动区政府扶贫、预决算公开专栏实时更新最新工作动态。

  (三)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事项。对公开事项作出明确规定。根据财政工作职能和实际情况,结合正在推进的公开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梳理公开事项,及时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事项添加到主动公开目录,下发了《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清单》,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主体、相关责任单位、公开时限、公开形式和公开依据等。同时,完善形式,公开到位。在政府网站专题栏集中发布财政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

  (2)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按照“谁批准、谁公共,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制作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领域公开事项清单,下发了《关于印发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清单》,对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公开主体、相关责任单位、公开时限、公开形式和公开依据等作了细化。并在政府网站专题栏集中发布财政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全面完成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财政权责清单网上公开。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印发了《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清单》,并将权责清单纳入财政政务公开清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我局都及时予以公开。2018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莆秀政办[2018]54号)精神,制定下发秀屿区财政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6)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我局牵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预算公开是落实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透明预算制度的核心,以社会监督倒逼财政资金使用更加高效。2018年我局牵头组织督促区直各单位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全面公开,推进财政预决算管理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创新公开方式,以财务公开透明推进政务科学规范。完成区直单位2018年度预算公开、2017年度决算公开工作。

  (7)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把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预决算、民生领域、涉农资金、社保救助等领域资金作为重点公开对象,及时将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部门预决算说明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全部细化到末级科目,做到“内行看的清、外行看的懂”。特别是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会议培训费进行详尽细化文字说明,便于群众了解、接受社会监督。

  (8)落实财政收支情况公开。2018年度我局与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预决算专栏按月公开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不仅公开了当月收支金额还对上年同期金额进行环比对照市级下达任务数,全面展现全区财政收支情况。

  (9)督促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督促本区内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全面回应社会关切、打造阳光国企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增强企业活力,更好地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及时公开。2018年本单位主动公开财政信息数量总有51条。

  (二)主动公开主要类别。公开信息主要类别包括政策法规、民生项目资金分配、机构职能、扶贫资金下达扶贫资金专项管理制度、政府及部门预决算等。另外,2018年度推行行政网上审批运行的行政审批工作由于会计从业资格证取消报考,网上审批项目业务大幅缩减,20181-12月共网上审批2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职业资格审批。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1、政府网站: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上的“政府信息公开-财政局”专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在区政府扶贫、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政府采购等专题同步更新相关内容。

  (四)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8年对我区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除外)相关办理流程公示解答,对政府采购保证金和行政处罚款上缴事项的政策及区直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政策进行公开解读,对规范差旅伙食市内交通费票据使用及有关差旅费问题解读。公示了全国政府性基金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对通过电话、邮件等咨询政策的群众进行详细解答。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8年于区政府预决算专栏每月对全区收入支出及政府性基金、债务情况等进行公示,在本单位政务专栏公开民生相关资金分配情况,于区政府的政务公开扶贫专栏实时更新扶贫资金拨付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等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存在问题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方便了人民群众获取财政信息,也切实转变了机关作风,提高了服务质量,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同志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的效果。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制度还需要进一步修订、健全和完善。三是督促监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由于财政业务较多,工作量较大,有的股室、人员在信息的梳理、公开上不够积极、不够及时,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在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有关《保密制度》、《政务公开审批制度》等全面梳理,根据新的形势新的要求,进行修订完善。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材料审批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等管理力度,凡需要公开的内容,均应按规定上报审批,经相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公开。3.加大整改力度。经常检查政务公开栏目的可用性,及时信息更新、互动回应,不断完善建设实用型、服务型栏目。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见附表:秀屿区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莆田市秀屿区财政局

 20191月1

附表:

秀屿区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8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51

23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1

23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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