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102-2500-2024-00013
  • 发文机关: 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4-03-22
  • 发文字号: 莆秀发改〔2024〕27号
  • 标    题: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 发布日期: 2024-03-22
  • 有 效 性: 有效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莆秀发改〔2024〕27号
时间:2024-03-22 09:55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莆田市秀屿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圆满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目标,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不断强化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积极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职尽责。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局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扎实做好集体学习研讨、宣讲辅导、专题培训等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收听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直播,认真聆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准确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成效。

(二)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一是完善“八五”普法工作机制。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林玉树为组长,全体干部为成员的“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因人事变动,2023年7月我局及时调整了成员名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良好的“八五”普法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充实了工作人员,负责“八五”普法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法规股,促进了依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为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印发本局普法责任清单,将依法行政工作分解到各股室。认真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福建网络干部学院2023年度学习计划。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开。三是建立健全机关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5月我局聘请福建格中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提供法律咨询,从法律上对决策事项进行分析、论证、提供法律依据。

(三)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动员局干部积极报名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资格粮食和物资储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报名人数10人,通过考试率100%。二是执法设备配齐配全。2023年已配备政务外网电脑3台,移动执法终端3台,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执法力量,提高了执法信息化程度。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活动。2023年我局在粮食收购、区本级审批项目、投资领域情况等共3个领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其中,投资领域的监督检查1次,涉及企业一个。区本级审批项目检查,共随机抽取19个项目,督促项目业务当天补办环评表一个、开工令两个。粮食领域监督检查6次,检查中共发现问题8个,已全部限期内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四)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调整我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发布文件《秀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秀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莆秀审改办规〔2023〕1号),印发全区各单位认真予以执行。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进一步理顺营商环境责任分工,依托政府采购及招投投标专项小组,财税专项小组,登记财产专项小组,包容普惠创新专项小组等十个专项小组以及宣传组,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全力推动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作。借助全省营商环境监测督导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发现并督导解决问题。

(五)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一是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发布《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项清单》,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特点,按照宽严相济的思路,坚持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发展和改革工作紧密结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重要内容,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文件资料区档案局存档,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文件保密审查39份,完成纸质档案移交39份。三是自觉接受监督。2023年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件,区人大代表建议1件,区政协委员提案7件,以上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做到了建议提案按时办结率100%。各相关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反馈均表示满意。做好12345热线交办的各项工作,2023年共受理热线交办事项24宗,按时办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理论武装不够,依法治国学习仍要加强

我局成员能够通过参加集中学习、完成规定自学内容等方式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但干部中学风不严现象时有发生,法律培训的深度、广度、力度还有欠缺,理论指导实践不够全面系统。

(二)普法形式较为单一,宣传力度仍需加大

虽然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逐年加大,但特色亮点不多,手段单一,多采用拉横幅、发传单等传统宣传方式,缺乏新颖创新的普法形式。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理论学习。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大思想理论的系统学习,结合发改职能职责,结合当前各项工作,认真梳理新征程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方式和工作方法,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粮食日”和“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和企业更加懂法守法用法。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借助全省营商环境监测督导平台,运用大数据手段监测落后事项,对标先进、补齐短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事项“五级十五同”标准化建设,巩固和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积极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争取创造全省一流的营商、投资环境。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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