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PT05102-2500-2025-00019
- 发文机关: 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5-04-15
- 发文字号: 莆秀发改〔2025〕34号
- 标 题: 关于印发秀屿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5-04-15
- 有 效 性: 有效
为回应企业关切,提升市场经营主体获得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措施,请认真抓好落实。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秀屿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落实《福建省营商环境建设规划(2024─2029年)》,回应企业关切、提升市场经营主体获得感,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完善一图监测机制。以“全市一张图 全域数字化”进行营商环境监测,选取重要指标样本动态预警,领导亲自调度、高位推动。优化提升数字惠企平台服务功能,汇集惠企政策,实现惠企政策精准匹配,力争在全行业推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优化“亲清惠企”服务企业体验。(牵头单位:区数字办、工信局)
二、完善企呼我应机制。以“莆田企业家接待日”活动为载体,常态化开展政企对接会、茶话会、“同心大家谈”等活动,拓展政企沟通交流平台。建立服务企业“110”机制专班,形成问题接收、协调分办、跟踪推进、接介入调处、挂牌督办、回访评价的闭环机制,落实“优先服务、问题直通、专班协调、快速反馈”,推动涉企政策落地、问题解决。(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工商联)
三、完善招商专班机制。建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的专班工作机制,根据招商项目引进的不同阶段和服务部门的职责,落实项目交办、首问负责、属地责任、否定备案、“容缺受理”、“承诺开工”、闭环反馈和提级办理的“一站式”服务,实现企业“全生命周期孵化”,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确保招商项目快速落地投产。(牵头单位:区招商服务中心)
四、完善政务诚信机制。坚持政企交往“三要”“三不”原则,出台的政策要落实、承诺的事项要兑现、签订的协议要履行。不对企业说不行,不给企业添负担、不与企业打官司。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宣传。(牵头单位:区发改局)
五、强化园区服务保障。打造体制机制优、产业发展优、要素配置优、园区形象优、政策成效优的“五优”开发区。推进“标准地”出让改革,探索新型工业用地(MO)出让,每年滚动盘活不少于20%存量低效用地和5万㎡闲置厂房。抓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优化亩均产值监管。提升园区交通、教育、文体等配套服务。(牵头单位:湄国投经开区,区自然资源局、招商服务中心)
六、强化人才服务保障。深化“壶兰工匠”技能人才培育,推进产业链头部企业实训基地、职业技能提升实训基地等平台建设。重点提升2个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中心能力建设,深化校企合作,示范带动产业链技能人才培养。(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七、强化融资服务保障。加大“引金入莆”,做大金融集聚功能区,完善金融服务激励机制。推动产业基金充分发挥“基金+招商”“基金+项目”作用。优化“白名单”企业服务机制,提高“白名单”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引导银行业机构完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发展长效机制,缩短中小微企业融资链条。(牵头单位:区金融服务中心)
八、强化政务服务保障。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无证明城市”“数据最多采一次”改革。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无纸化审批、水电气网联合报装等涉企事项办理体验。拓展“五证同发”“五优服务”“五即改革”服务模式,打造项目从签约到投产“秀屿速度”。(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九、强化诉讼服务保障。为涉诉企业提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保全等更加专业精准的诉讼服务。探索推广“法院+工商联”“法院+商会”“法院+行业协会”服务模式。针对涉企金融案件,形成以金融服务中心、银监会、银行业协会协会等为主体的协同联调模式。(牵头单位:区法院)
十、强化监管服务保障。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公布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等四类事项清单。深入推广”综合查一次“制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实施“轻微免罚”“首违不罚”等措施,倡导开展教育、劝导、警示、约谈等执法方式。为初创企业创造宽松的环境,对新经济模式市场主体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合理的“审慎观察期”,做到“无事不扰”。设立涉企行政复议网络申请专用通道,进一步畅通涉企行政复议办理渠道。(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法院)
附件:秀屿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秀屿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重点任务清单
|
序号 |
提升措施 |
重点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
1 |
完善一图监测机制 |
依托“全市一张图”,对重点指标加强分析研判预警,配合市发改委利用省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平台,强化指标督促督导。进一步强化调度工作机制,落实指标牵头、责任单位主体责任。 |
区发改局,区直有关单位 |
2025年底 |
|
2 |
运用亲清惠企平台和在线会商平台功能,持续进行企业政策精准推送、开展工业企业政策“免申即享”。 |
区工信局 |
2025年底 |
|
|
3 |
完善企呼我应机制 |
丰富“莆田企业家日”内涵,优化“优先服务、问题直通、专班协调、快速反馈”机制,推进服务企业“110”机制专班建设。 |
区工信局、工商联 |
2025年底 |
|
4 |
配合完善12345热线与“亲清惠企”线上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机制。 |
区府办,区工信局,区直有关单位 |
2025年底 |
|
|
5 |
完善招商专班机制 |
强化招商专班“一条龙”服务,倡导“你来投,我来办”,建立企业网格化联系网络,建立项目交办、首问负责、属地责任等全流程服务机制。 |
区招商服务中心,区直有关单位 |
2025年底 |
|
6 |
完善政务诚信机制 |
持续推动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加大督导力度,及时处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投诉举报。发挥区属国企带头清欠作用。 |
区工信局、财政局(国资中心) |
2025年底 |
|
7 |
进一步强化信用信息归集整合应用,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主体守信示范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
区发改局、市场监管局 |
2025年底 |
|
|
8 |
强化园区服务保障 |
聚焦规划提升新建标准化厂房10万平方米,盘活低效用地400亩、闲置厂房5万平方米,按照职住平衡、集约共享原则,鼓励由开发区统筹布局、集中建设生活“共享区”。 |
湄国投经开区,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区直相关单位 |
2025年底 |
|
9 |
完善开发区政务服务,打造标准化产业社区,以“办事不出园”为核心,因地制宜推动投资项目审批、企业开办、医社保等高频公共服务事项进开发区。 |
区行政服务中心 |
2025年底 |
|
|
10 |
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
深入实施“一行业领域一人才政策”,2025年度开展技能培训1000人次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300人以上。 |
区人社局 |
2025年底 |
|
11 |
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
配合上级部门推进产业人才地图绘制、企业人才档案建设,实行重要人才招聘岗位线上发布、人才政策“一网查询”、人才政策“一网通办”。适时举办校企人才专场对接会,引导各类优秀人才来秀就业创业,为企业创新发展赋能添力。 |
区人社局 |
2025年底 |
|
12 |
强化融资服务保障 |
建设“莆田市数字城市金服”平台,构建“金融惠企政策”、“木兰”专区。协同推进建立健全金融服务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鼓励银行机构下沉经营管理和服务重心,为民营企业提供特色化、专业化金融服务。 |
区金融服务中心 |
2025年底 |
|
13 |
进一步提升“白名单”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力度,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原则上以银行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准,不作重复性尽调,做到见贷即保、尽职免责。 |
区金融服务中心 |
2025年底 |
|
|
14 |
强化政务服务保障 |
大力推行“网上办”,加快“数据最多采一次”“无证明城市”建设,证照调用率超80%。 |
区行政服务中心、数字办 |
2025年底 |
|
15 |
大力推行“集成办”,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五证同发”“五优服务”模式,深化“开门接电”,电力报装业务嵌入“企业开办”。推动水电气讯接入工程并联审批,深化水电气讯窗口共享服务。 |
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区直相关单位,通达水厂、国网莆田供电公司秀屿分中心 |
2025年底 |
|
|
16 |
强化政务服务保障 |
大力推行“就近办”,推动不动产登记等领域实现“跨域通办”和“全市通办”,推进全区7个标准化派出所建设,畅通涉台服务事项12367热线,设置“台胞台企专窗”为台胞台企办理出入境证件、定居落户、政策咨询等业务,提供“免预约、免排队”即来即办服务。 |
区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秀屿公安分局,区直相关单位 |
2025年底 |
|
17 |
强化诉讼服务保障 |
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健全执行联动和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强化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加快有财产案件变现处置力度。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优化案件繁简分流,加大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力度。 |
区法院 |
2025年底 |
|
18 |
加强人民调解业务指导、培训和工作保障,提升纠纷调解质效;完善行政调解配套制度,积极推广网上调解、远程调解、云调解;指导商会组织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商事领域纠纷调解。 |
区司法局 |
2025年底 |
|
|
19 |
强化监管服务保障 |
依托“全市一张图”,加快推广应用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协同机制,运用“一个中心连两端”协同调度模式,实现一个渠道、一网通办、一体指挥。 |
区工信局、数字办 |
2025年底 |
|
20 |
建立协同高效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优化“综合查一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跨部门联合信用监管,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推行涉企行政执法“首违不罚”“轻微不罚”。 |
区司法局、市场监管局 |
2025年底 |
抄送: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办公室。
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3050200013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