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207-3000-2024-00016
  • 发文机关: 秀屿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2024-08-30
  • 发文字号: 莆秀市监函〔2024〕34号
  • 标    题: 关于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以来第2024063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4-09-0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以来第2024063号提案的答复
莆秀市监函〔2024〕34号
时间:2024-09-06 16:04

陈元新委员:

  你提出《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和关心,你在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及建议,对我局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重要的帮助。为切实抓好全区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巩固提升食安创城成果,今年以来,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四个最严”,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全力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主要做法如下:

  一、提高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水平。从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特殊食品等5个环节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抽检监测等方面,提出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去年区农业农村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的主要食品检测结果,全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99.9%,主要水产品养殖环节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100%,全区加工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9.72%,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总体合格率100%,均高于国家指标要求。

  二、加强规范抽检过程。区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海渔局对抽样检测服务采取询价采购投标方式,明确资质合格的投标人、采购内容及技术规格要求,委托第三方抽检机构完成抽检工作,抽检结果及时在相关媒体新闻网、政府官方网、行政部门网公示。承检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要求执行,按照抽检工作程序,履行法定手续,做到抽样工作科学、公正、有效。根据相关规定,抽样单位建立食品抽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加强对抽样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保证抽样工作质量;在抽样过程汇总保存购物票据,并对抽样场所、贮存环境、样品信息等通过拍照或者录像等方式留存证据。

  三、发动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两微一端”食品安全专题传播矩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持续加强对食品生产者、提供者和消费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发挥各单位部门电子屏、宣传栏以及各级科普阵地的作用,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3·15、丰收节、开海节、“三下乡”、全国科普日活动、校园科技节等活动机会,线上线下结合,平时和集中活动结合,全面提高公民食品安全科学素质,促进全社会共同关心、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联系人:蔡建煌  联系电话:13******198)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