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PT05207-3000-2024-00018
  • 发文机关: 秀屿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 2024-08-26
  • 发文字号: 莆秀市监函〔2024〕32号
  • 标    题: 关于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以来第2024040号提案的答复
  • 发布日期: 2024-09-09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以来第2024040号提案的答复
莆秀市监函〔2024〕32号
时间:2024-09-09 11:20

杨开勇委员:

  你提出《关于加强在校生饮食健康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你对学校食品安全的重视和关心,你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对我局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有重要的帮助。学校食品安全一直是我局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我局和区教育局等部门协同发力,强化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主要做法如下:

  一、压实食品主体责任

  一是压实校长(园长)负责制。我局协同区教育局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校长(园长)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食品设施设备,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二是落实自查要求。督促各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开展自查自改,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及时发现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三是加强培训考核。联合区教育局召开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学校食品安全重点要求进行宣贯培训,通过“福建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考核(学习)系统”组织各学校、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在线学习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围绕春季开学、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对全区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督促、指导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全过程加工操作,重点关注有害生物防制设施设备是否配备到位、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健康证、加工操作是否符合规范、后厨环境卫生是否脏乱差等。强化问题处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帐,督促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风险隐患及时整改闭环。

  二是严格食材采购管理。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确保食品可追溯,并通过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录入或确认食品采购追溯信息,实现“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区教育局持续推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食堂原材料大宗采购均在莆田市放心平台向教育局统一招标的供应商采购,要求学校采购食品遵循安全、健康、符合营养需要的原则,严禁采购不符合相关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设置小卖部的中小学避免采购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坚持中小学食堂学校自主经营,杜绝对外承包经营。

  三是加强食品监督抽检。按照市市场监管局校园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安排,配合抽检机构对全区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抽检。同时我局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通过网络投票收集群众最期待被抽检的产品品类,有力提升广大群众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参与感、获得感。通过政府网站依法公布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的指导督促学校食堂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办。

  四是开展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区卫健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和我局开展营养健康食堂创建,莆田第十中学食堂、秀屿区毓英中学食堂、秀屿区机关幼儿园食堂等3家学校食堂荣获“莆田市营养健康食堂”,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指导各学校学习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配备专(兼)职营养师,推广科学配餐、合理膳食、减盐减油减糖模式,开展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健康饮食理念。

  三、强化社会共治监督

  一是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我局联合区教育局积极推动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企业全部接入莆田市“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运用互联网向社会公众展示厨房实时操作画面,实现后厨粗加工、烹饪、备餐、清洗消毒等重点区域、重要环节“透明化”“可视化”,通过社会公众监督,形成共治合力,进一步强化经营自律意识,营造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二是建立校领导陪餐机制。区教育局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要求学校相关负责人轮流陪餐,做到每位校级领导每周至少陪餐1次以上,鼓励家长代表自愿陪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是建立满意度测评机制。区教育局要求学校采取满意度测评、师生家长评议等方式,征求师生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的意见评价,畅通诉求渠道,切实了解、有效解决学生、家长的合理诉求。要求学校每学期从食品安全、质量、数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方面,开展不少于2次学生满意率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及时改进供餐管理,提高餐饮质量和服务管理水平。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欢迎您今后继续关心、支持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区教育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毫不松懈抓好学校食品安全这项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学校食品安全水平,全力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联系人:黄丽琴  联系电话:0594-5890617)

 

 

 

                              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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